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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朋友最近工作合約期滿在考慮續約, 看了一下他的合約發現有些不太合理的地方 但怕是自己對法律的理解錯誤 想請教前輩們關於勞基法適用的問題 朋友是外國人, 持工作簽證在某連鎖美語補習班任教。 一週工作五天,每天4-7小時不等,週六日休假 以下是我覺得奇怪的地方: 1. 合約上寫他必須要在教課前一小時到校備課改作業,但那一小時是不給薪的 (到校有打卡上班,有記錄他提早到校但只有算教課時數的時薪;備課時不能做工作以外的事情也不能離開) 2. 病假不給薪 3. 請假極度困難,可以說是完全不給假 (曾經有次提前一個月跟老闆說某天要提早30分鐘下班,結果老闆拖到要提早下班的當天才說不准) 4. 台籍老師有特休但他沒有 (因為整個補習班只有他一個外籍老師,他休假的話沒人上課) 5. 有好幾個週六被叫去幫忙招生示範教學,沒給加班工時 6. 學校剛開始停課時被叫去開會學習怎麼使用視訊教學系統,開會開了6小時結果沒有給薪 (老闆說開會沒有”教課”所以沒薪水) 問題: 以上幾點,老闆都以「外國人不適用台灣勞基法」「補習班老師不適用勞基法」「時薪制不適用勞基法」等三大理由唐塞我朋友。 想問問各位前輩外國時薪制的補習班老師真的不能照勞基法走嗎? 估算了一下, 光課前一小時備課沒給薪,兩年下來共累積大概三十多萬元的薪水沒有發 之後討回來的機率大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67.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25843857.A.09E.html
taipoo: 違法了,直接向勞工局舉發補習班吧 07/10 01:07
KKyosuke: 老闆完全是唬爛 07/10 05:44
KKyosuke: 外國人在台灣工作適用勞基法 補習班老師適用勞基法 07/10 05:45
KKyosuke: 時薪制員工還是適用勞基法 07/10 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