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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1.6.26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汽車,對方機車 過一個無號誌路口,我方已過一半,而煞停,對方機車車速很快,無煞車直接撞到我車的 右前方向燈位置,而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未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由南至北方向,對方機車由西向東方向,初判是我方未禮讓直行車,對方未注意車前 狀況,但過路口我方行車不快,而對方車速很快,而無煞停直接撞我的右方方向燈部份, 非我汽車去撞機車。 第一輛汽車可以證明機車車速很快。我是連著第二輛車, 六、問題: 重點:對方受傷當下都有關心,而到目前已無聯繫。對方不接電話了,那目前我想去做鑑 定,畢竟,路口我都過去一半了,對方機車再遠方應該都要看到第一部車就要慢下來了, 我是看到有兩部機車要衝過來,我想我汽車應該是會過去的,而孰不知一台機車沒停下來 。一個阿伯,受傷擦傷和挫傷,無開刀。 那 調解部份應該是由我方提出是嗎?如果雙方調解金額談不合,過失傷害賠多少給國家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39.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27819578.A.F20.html ※ 編輯: lisa68 (49.217.139.62 臺灣), 08/01/2021 20:18:37
d8613518: 兩邊不都是直行車?還是你有要轉彎? 08/01 20:54
taipoo: 看敘述,我覺得你煞停錯在先,為什麼不直接通過呢 08/01 21:26
lisa68: https://i.imgur.com/CGQRbJj.jpg 08/01 21:29
d8613518: 這樣就蠻清楚了。直說吧,你應該吃7成,對方3成,至於 08/01 21:35
d8613518: 對方車速,除非非常嚴重超速,否則沒多大影響。 08/01 21:35
lisa68: 我的初判部份是未依規定讓車,但我覺的是那個阿伯如果不騎 08/01 21:36
lisa68: 那麼快 08/01 21:36
d8613518: 對方如果不肯接電話,其實調解應該也沒用。不過你可以 08/01 21:36
d8613518: 申請一下,展現自己有誠意和解。 08/01 21:36
lisa68: 機車停下來,就不會發生車禍了 08/01 21:37
d8613518: 直行車有路權,因為對方騎太快所以沒法注意到車前狀況, 08/01 21:38
d8613518: 所以吃3成。 08/01 21:38
d8613518: 過失傷害,一般是1-3個月,易科罰金就是3-9萬元 08/01 21:39
lisa68: 感謝以上的建言 08/01 21:40
d8613518: 這種案子,到檢察官那邊會問一次是否和解,進法院時好 08/01 21:41
d8613518: 像還會問一次。所以到時還是有機會和解 08/01 21:41
iscu: 除非獅子大開口 不然多跑幾次調解跟法院就會想和解了 08/01 22:28
aqwe: 平常習慣黏著人家屁股走 不停看聽 出事了 還自以為沒事 08/02 07:15
KKyosuke: 這種路就是你要先確認有路權的主幹道沒車才能過 這無解 08/02 09:14
toyamaka: 這做鑑定還是一樣,路權就攤在那裡 08/02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