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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2121年8月2日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我沒驗傷 對方不知有沒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都沒有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不知道 但是沒有通知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今天下午走在斑馬線上 但是有一台摩拖車從左側撞上我 我往右彈飛出去 但是沒有跌倒 人也沒事 所以我讓對方離開 但是我已記不確定在哪個路口被撞 六、問題: 我擔心被對方告肇逃 但是我已記不確定在哪個路口被撞 也沒記清楚對方長相,車牌 當然也不知道對方聯絡方式 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85.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27914606.A.D40.html
b01303099: 肇逃條文在刑法185-4,行人應是沒有犯這個罪的可能 08/02 22:54
chinaeatshit: 你都走在斑馬線被撞了 對方比較怕你告死他吧 XD 08/02 23:49
windswith68: 100年後的車禍…… 08/03 01:04
taipoo: 你被撞,應該是他要擔心你告他才對,你不會有這種問題的 08/03 02:22
dong531: 2121年...QQ 08/03 08:29
aqwe: 台灣的行人怎麼那麼慘 被撞還要擔心被告 08/03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