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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非我本人,我是代朋友PO文,謝謝 ------------------------------ 各位好 前幾個月家人不幸過世 需要辦理遺產繼承 繼承人共5位兄弟 主要都是動產(飾品、保單、股票、現金) 有一些地方不太了解 想跟大家請教一下 1. 想請問因為都是動產,繼承人簽屬分割協議是一定必要嗎? (有上網查了一下,大部分是說遺產繼承要簽屬分割協議,然後到地政事務所登記? 但是動產跟地政事務所好像沒關係?) 2. 另外關於過程,可以分批討論簽屬過戶完,再討論下一批嗎? 譬如:這次討論現金的部分->大家同意就簽屬分割協議(上面只有現金的協議)->去辦理現 金的分割->之後再約時間討論保單的部分->...loop (因為大家都滿忙的不好約時間,如果可以分批簽屬過戶,會比較方便,過程中也可以先 動用遺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28086387.A.255.html ※ 編輯: ChineseKing (118.166.106.48 臺灣), 08/04/2021 22:14:34
taipoo: 分割協議是需要簽的,每筆繼承都是不同手續皆可分批處理的 08/04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