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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scorabo (可樂媽)》之銘言: : 在fb平台賣那台二手機二手價約7萬,我不是商家只是個人把沒在用的機器 : 賣給別人,在賣場頁面也有寫明為二手並且無法正常使用,但若買家下單我這會送到之前跟 : 他們購買新機的小商家維修到好: 因疫情問題,小商家不讓人過去看機器,我也先跟買家說明,若他無法看機有顧慮,我可以 : 退他訂金1萬5,一旦我付3萬維修費出去就不退訂了,買家說沒關係還是要買,之後我請 : 小商家載去維修。 你付了維修費就不給退訂其實說不過去 今天買家換成其他人你還是要付維修費, 可以說你要賣的話本來就該負責修到好 不過既然這個買家說OK, 就當作雙方合意好了 : 因為疫情問題,小商家只願用視頻傳送已修好且正常使用機器的影片給我們,買家看到影片 : 後就付完尾款,並且從小商家那把維修好的機器載走了。 : 之後過了七天,昨天他說機器使用起來不太正常,我能做的就是請小商家解決他的問題,因 : 為我一年多沒使用機器,早忘了,且小商家是比較專業的,但小商家回我一句是我賣掉二手 : 機給買方的不是他,他沒時間處理買方那的事,對方連維修費或車馬費都肯付,但小商家一 : 副不願處理的心態讓我無言。 小商家確實沒有義務去處理買家的事 小商家的義務只在於你當初付的三萬元維修費所涵蓋的項目 又說買家雖然願意再花錢維修,小商家確實有選擇客人的權利 雖然我不知道在這個時間點小商家的心態是什麼, 但他有自由決定要不要做交易,總不能強制他為你服務吧? : 因為一台機器金額也幾萬元,我想請問我在這筆交易上有什麼該付的法律責任嗎?需要退款 : 給買家嗎??可是我自己也付了3萬維修又可以跟誰討呢? 我只是個廢物考生,如果有更專業的意見還請指教! 建議這種個案先去問問看消保團體,雖然我個人沒使用過,不過應該是比較專業 https://cpc.ey.gov.tw/Page/56F5DA9334D74BA9 ----------以下是個人非專業意見 你這個案要拆成 1. 物之出賣人(你)跟買受人(買家)的關係 2. 消費者(你)跟企業經營者(小商家)的關係 關於1. 參閱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B0000001&bp=44 買家應該是期望他花的價金(7萬)買來的東西是維修後可以使用的 結論上他可以依照第359條直接解約(取消交易)或減少價金(你要退部分的錢給他) 兩個選項之間, 私法關係兩方合意就好了 關於2. 參閱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170001&flno=43 跟1.不一樣的是這次沒有物品所有權的轉移,交易的東西是「服務」 只能套交保法的第43條消費爭議 這一點就要再進一部探討你當初送修的部位到底是什麼範圍 因為我也不知道你所說的是什麼機器,只能舉例來說: 我去送修我的桌機, 店家跟我說是CPU壞掉要換一個 我付了維修費給他換CPU, 拿回家又壞了, 這次是電源供應器壞掉 結果上雖然店家沒有把我的桌機修到可以使用, 可是維修費確實是拿去修好了CPU 我跟店家就沒有爭議可言了 你的買家只說"機器使用起來不太正常" 誰又知道是哪部分不太正常呢? 小商家也不是神 東西不拿過去他也不能隔空修機器 我覺得目前的情況只能請你的買家再把東西拿去給小商家做專業檢查 看是不是a.同一個部位壞掉需要修     b.還是說是有額外新的部位壞掉 如果是a.的話,才是所謂的消費爭議 接下來的步驟就是拿三萬元的單據,檢查一下上面的項目是怎麼寫的 然後還是要透過消保團體申訴 如果是b., 從小商家的角度來看就像是他在交貨時自己覺得修好了 可是買家拿回家又自己弄壞的 自然不乾小商家的事情 這種情況就是套民法224的類推適用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224 買家, 在你跟小商家的關係之間, 是你的債務人之代理人 他身為代理人要去拿"已經修好的機器", 可是又自己把機器弄壞 那小商家就完全沒責任; 買家要自己付維修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236.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29364151.A.559.html ※ 編輯: RaY4451 (220.136.236.63 臺灣), 08/19/2021 17:19:54
taipoo: 小商家根本沒修好,當然他要負責任了 08/20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