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arySu1104: 這樣的社區主委也太誇張了,不能限制居住自由吧!09/16 12:35
→ sagarain: 不讓妳進門絕對是違法的09/16 13:16
→ sagarain: 妳直接帶人開門回家就好了 不用住旅館09/16 13:17
→ iscu: 一群人在門口刷卡 其他人無法刷卡是其他人的事~09/16 14:04
→ iscu: 之前有遇過是被鎖的直接把其他人堵在門口...09/16 14:05
→ iscu: 有沒有人知道這情況下拆門是否可以不用賠09/16 14:07
推 turtledove: 太誇張了…09/16 15:42
推 KKyosuke: 這種事情又不是主委說了算 有決議?09/16 16:40
→ KKyosuke: 拆門當然是要賠 先打個假處分09/16 16:40
推 aaheecuv: 那主委也太扯= =09/16 16:45
→ Blue6: 都民國幾年還有這種荒謬的事 09/16 17:09
推 Yyyyyy: 要先蒐證 不然可以預期之後管理公司跟主委互踢皮球 09/16 17:26
→ iscu: 記得把對方鎖卡或指派的證據留下...09/16 17:30
→ iscu: 這主委明顯法律常識不足,到時候上法院要跪下求饒的吧09/16 17:31
→ bsjimmy: 這怎麼看都違法 蒐證 提告 09/16 22:18
推 bsjimmy: 存證信函可以先出去 或許主委會縮回去 至少讓那朋友可以09/16 22:21
→ bsjimmy: 回家09/16 22:21
推 jenoren: 新主委太扯!送他一封律師函:) 09/16 23:47
主委莫名的強硬
說有開會過但沒看到會議記錄(?
朋友和我都是輪班星人沒有和大樓鄰居有互動
要串連罷免或提訴求也無從下手
走訴訟途徑就怕遙遙無期
(尤其疫情期間似乎很多都不開庭?)
※ 編輯: refree (111.252.106.165 臺灣), 09/17/2021 05:59:34
推 jenoren: 之前全國三級警戒時確實有暫緩,或是改遠距;但降二級後 09/17 08:30
→ jenoren: ,陸續有實體開庭了。 09/17 08:30
→ jenoren: 若所述屬實,那主委太扯。具體建議你朋友找律師,發個律 09/17 08:30
→ jenoren: 師函給他。 09/17 08:30
→ sindyevil: 先找律師諮詢談談否提告強制罪然後請律師發函致管委會 09/17 10:00
→ sindyevil: 和該主委請他們支付旅館費等損失.這樣 09/17 10:01
→ sagarain: 你先找里長吧 看能不能協調 09/17 11:05
→ sagarain: 法律可能搞很久 09/17 11:06
→ sagarain: 不過沒磁扣 難道警衛也不幫你開門? 09/17 11:06
→ sagarain: 技術性還是會得了家吧 住旅館太麻煩了 09/17 11:07
→ Blue6: 假處分不用等 09/17 15:33
推 rinatwo: 要立即有效可以玩硬一點 要有人數優勢 09/17 20:53
→ rinatwo: 反正現場妨礙權利行使的就現行犯逮捕 09/17 20:56
→ rinatwo: 直接押去地檢署給檢察官 看看誰比較會玩 09/17 20:56
→ a9301040: 先做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09/21 10:38
推 bubblerain: 天哪這主委以為他是誰啊! 09/26 00:11
推 sting47: 竟然還能有這麼荒謬的事… 10/05 00:18
推 ian41360: 不給回家一定犯法,告死他 10/15 23:29
→ ian41360: 是我應該會叫鎖匠拆門就是 10/15 23:29
推 adamas0422: 這是租的還是買的? 10/20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