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事實經過:所長拿了一份離職申請單給我簽名,上面已經寫好了離職日期,而我當下也 簽名了,我是9/1才上班 問題:想請問我一定要工作到上面日期嗎?可以提早或是延後離職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5.190.1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32456351.A.03F.html
iscu: 工作未滿三個月 隨時可以閃人 09/24 12:17
GarySu1104: 你想走的時候都可以走,跟公司講好就好 09/24 12:37
yeah2030: 謝謝,因為他要10/08連假前離職,想說改連假後離 09/24 12:47
iscu: 你可以提前閃人,但是延後的話對方要同意 09/24 13:27
sindyevil: 如果你已經答應八號,現在要改也要對方同意,畢竟人家 09/26 09:55
sindyevil: 可以不想支付連假期間薪資和勞健保費用。 09/26 09:55
cyjonas: 原則上依文書來看離職日就是10/1,若要更動需要雙方同意 09/26 10:06
cyjonas: 上面更正,是10/8。 09/26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