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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小孩國小生四年級在學校被不認識同學打,已經有驗傷單,也通報學校。 問題: 我想要告對方父母,主要是對方非第一次肇事,都隨機打校園內的人 1.請問我該去那裡提告?警察局? 2.請問他未滿12這是属於民事嗎? 3.我該準備什麼資料讓事情可以完整走下去? 若有資訊可以提供給我的人 先感謝各位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20.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35433612.A.BED.html
childgod: 《少年事件處理法》原本適用對象為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 10/29 10:34
childgod: 觸犯刑罰法律少年與少年虞犯,以及7歲以上未滿12歲之觸 10/29 10:34
childgod: 犯刑罰法律兒童,分為少年保護事件及少年刑事案件;其 10/29 10:34
childgod: 中犯罪兒童由少年法院適用少年保護事件之規定處理。 自1 10/29 10:34
childgod: 09年6月19日起12歲以下兒童若觸法,將改由教育與社政體 10/29 10:34
childgod: 系處理,不再進入少年法庭審理。 10/29 10:34
ncnuboy: 告民事囉!除非對方不缺錢! 10/29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