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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一、事情過程 今年住家整戶裝修,裝修期間遇到樓上漏水造成我們有壁癌的狀況,期間請里長跟裝修師 傅協助聯繫屋主,但屋主態度不友善且覺得他要賣掉了也沒差,所以拖了三個禮拜左右。 之後聯繫到樓上的原始登記人並告知目前屋主不修繕的情況,隔日屋主早上才跟我們聯繫 ,說沒有收到任何我們找他們討論修繕的資訊,但我們傍晚已經寄出存證信函。 屋主聯繫我們當天即約那週進行檢測,然當天檢測單位要求雙方簽署工作日誌,即甲方為 樓上、乙方是樓下,我們已經簽名但樓上不配合簽名。 二、檢測過後對方回覆存證信函提 https://i.imgur.com/tciQwB1.jpg
三、私下協商 1.我們告知對方希望依照雙方都方便的方式儘快解決,並提出給予對方一個月的修繕時間 ,但對方回應他們不是專業廠商且現在要全室裝修,因此要評估並派工班,無法回覆我們 可以完成修繕的日期 問題: 1.是否有法源依據可以要求對方在合理期間內完成漏水修繕?提出修繕期間也要三個月以 上是否合理? 2.依照目前情形屬於談判未達成共識,再來是否直接走調解委員會和仲裁庭? 3.因為我們有透過很多人一直聯繫屋主,也親自致電但的確沒有得到屋主回覆,最後才用 傳訊息的方式,是否有構成不實指控? 有在法律版詢問,但之後才發現法律生活版,也無法自刪文章,造成重複詢問請見諒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或 站內信提供存證信函及對話截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46.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35763018.A.BF0.html ※ 編輯: zzz618029 (101.10.46.159 臺灣), 11/01/2021 18:37:53
iscu: 不管對方承諾多久修復,期間損失都可以找對方要 11/01 19:16
iscu: 並不會因為對方承諾時間長短而影響你的求償~ 11/01 19:16
NaTaO3: 你跟對方明說 走法院認證 會貴到嚇死人 你確定要? 11/07 15:54
NaTaO3: 5萬塊可以解決的 法院認証 可能要25萬喔 11/07 15:55
NaTaO3: 我家樓上之前也是鬼打牆說 他家沒漏水 別煩他 11/07 15:56
NaTaO3: 我帶人錄影算給他聽 到時你不賠 房子被被法拍 11/07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