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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控告毀損之前,我曾經擔心案件過小,檢察官不想辦(難怪員警猛搓湯圓) 去諮詢律師,我問律師可不可以請檢察官直接簡易判決? (現場物證俱在,對方自白毀損影片,現場和解後對方毀約,過年期間到處誹謗我, 加之對方連續犯案,只好2件一起提告) 律師:案子小會先做筆錄再開偵查庭 偵查庭調解要提條件,不要直接說要簡易判決,給檢察官面子 我問會不會直接緩起訴了事? 律師:除非檢察官很討厭你,不然通常會問你意見 結果,我提告刑事毀損,收到2次鄉公所調解,2次民事庭調解 收到公所調解時,我跟承辦書記官說,這個去那邊根本是在吵架。 而且對方妹婿是村長樁腳,我去就是被道德勒索到死。 (順道一提,我打去鄉公所問調解事宜,處理窗口聽到我的案子口氣超差) 收到民事庭調解,我問民事庭書記官,民事書記官說是地檢轉來的, 所以不清楚,不想調解,可以不來。後來民事庭以疫情為由取消。 之後又再一次地檢署轉民事庭8/4開庭,我就不理了。 就這樣我一直在等開偵查庭。(持續蒐集證據,對方沒在鳥恢復原狀這件事) 11/19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上面記載9/11做出不起訴處分。 問題: 請問,1.我有踩到什麼不成文規矩嗎? 我打電話詢問書記官都是非常禮貌、耐心,理性提出問題跟案號,絕對沒魯小 而且避開中午午休時間 2.為何我告刑事,一直丟給民事庭? 對方都已經和解又違約,還反咬我一口,我才告刑事 3.我也不是法律系的,再議狀該寫多長也不知道,是不是把所有後續證據都提出? 畢竟沒開偵查庭,檢察官就認定對方土地分割超過一年有餘還是主觀覺得作物是他的, 所以對方沒有故意毀損,不起訴。 我沒機會發言,不起訴書說的點都沒在警詢筆錄中問我,對方至今未依承諾恢復原狀, 不起訴書直接採信對方說有協調恢復原狀,我全都條列上再議狀可以嗎? 4.我告的是刑事,預期偵查庭會要求當庭調解,所以沒去民事庭,這樣會不尊重嗎? 5.如果再議沒過,我可以怎麼做?寫地檢首長信箱?還是請律師自訴? 我有諮詢律師價格,被告就是有意找我麻煩而已,花大錢寫再議狀, 都已經是在懲罰自己了,據說請律師自訴價位更高。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我想趁去法扶諮詢律師前,多修改一下再議狀, 讓律師可以更容易把握案情,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229.1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37562723.A.A01.html
jesil: 再議沒過就剩下交付審判 成的機會極低 一般不太建議11/22 14:58
jesil: 「小案件」確實比較吃虧 會一直叫你調 很浪費時間11/22 14:59
調解沒有強制力,對方又仗著年紀稍長瘋狂裝傻,就算我酸贏痛罵他一頓, 也只會讓對方可以裝得更可憐而已(講贏道理有用我就不用提告刑事了) ※ 編輯: mc3308321 (125.231.229.126 臺灣), 11/22/2021 16:20:45
KKyosuke: 因為「和解」就不是刑事的概念11/23 05:19
原來如此,感謝,昨天有律師提醒我,這種賠償比車馬費還低的損害,應該設下懲罰性違約 賠償。
jasonyeh: 我怎麼覺得這件似曾相識 11/23 09:41
是的,感謝版友,因為我不懂程序,從提告前被警察搓湯圓就一直在板上請益 ※ 編輯: mc3308321 (36.233.208.221 臺灣), 11/25/2021 12:4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