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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阿姨有套房租給學生 租約明訂不能養寵及開伙 最近去修繕時發現有廚具及貓砂盆 有可能違反租約規定 但沒有發現寵物 問題: 想問需要蒐集什麼證據才能證明他們違反規定 請他們搬離時可以扣押金嗎? 還是需要證明房間有受到損害?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7.13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42135207.A.A04.html
roger1937: 阿姨真是惡房東,老實說限制食衣住行育樂這些東西真的 01/14 20:12
roger1937: 很違反人權,是我只是應付應付 01/14 20:12
windswith68: 樓上什麼言論,租賃買賣歡喜甘願,不認同條款就不要 01/15 09:07
windswith68: 租啊 01/15 09:07
wanscur: 大學城附近的租屋大部分都禁寵物,很正常。 01/15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