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inaeatshit: 侵占有機會 02/05 17:45
→ samnpc: 據為己有才是侵占 02/05 21:42
→ kaoru05: 現在是說已經丟棄了,這樣屬於毀損他人物品嗎 02/05 22:00
推 OAzenO: 刑事要有故意 取證機會不大 民事損害可以談賠償 02/05 22:07
→ iscu: 改口說沒收到 記錯了即可...實際上也沒證據 02/06 00:24
→ CCWck: 民事賠償也很難,根本無法舉證損害 02/06 00:33
推 cka: 貨運的問題比較大 沒有對人名 02/06 00:49
→ shelley0628: c大,原po朋友使用的是一般平信包裹,不需簽收,認地 02/06 03:55
→ shelley0628: 址不認名 02/06 03:55
推 GeorgeKimo: 比照轉帳按錯號碼,可以主張。 02/06 08:17
推 CCWck: 轉帳身份金流都很好查,平信沒辦法證明對方收到,內容物是 02/06 11:53
→ CCWck: 什麼也很難舉證 02/06 11:53
→ lu0713: 國際包裹有平信? 02/06 14:33
→ shelley0628: l大,日本郵政有一種叫"小型包裝物"的海外寄送方式, 02/06 16:49
→ shelley0628: 是以平信方式處理的 02/06 16:49
推 GeorgeKimo: 侵佔跟毀損都是刑事,交給警察與檢察官去調查吧。 02/06 18:44
推 leptoneta: 反正就告下去 會不會成立是對方要煩惱的 02/06 19:18
推 Zumi: 畢竟是鄰居,撕破臉後的問題也是要承擔的,另外你們也無法 02/06 19:42
→ Zumi: 證明那個包裹裡有什麼吧 02/06 19:42
推 OAzenO: 郵差可不會沒事說自己偷懶沒送包裹 02/07 14:28
推 OAzenO: 這應該是 國際小包 免簽收 02/07 18:00
→ cka: 其實你朋友寫錯地址就是自己也有責任 02/09 01:34
推 a7708101: 只能幫QQ 日本郵政可以電腦繕打運單 多加利用吧 03/28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