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cu: 關鍵在於有誰知道你是什麼東西 你是名人嗎 ? 02/11 08:48
→ brianlife: 所以是要東西才能成立是嗎? 02/11 08:54
→ jacvky: 沒,看檢察官,你就只是抽到不想花時間在這種小案子的而已 02/11 09:18
→ jacvky: 就算起訴了,也還要抽法官XD 各法官認定也不一 02/11 09:19
→ brianlife: 其實我也是覺得遇到不想處理的法官,哈哈 02/11 09:21
→ rock0807: 有一派學說就是這樣 你創造的虛擬身分被罵沒有造成你現 02/11 09:38
→ rock0807: 實名譽受損 你只是不爽 但是刑法是保障你的現實生活名譽 02/11 09:38
→ rock0807: 而不處罰對方讓你不爽這件事 02/11 09:38
→ brianlife: 感謝樓上的回答,我用的是我的英文名字及英文姓,照片 02/11 09:48
→ brianlife: 不是本人是用自己小孩的照片,如果照這說法,那臉書上 02/11 09:48
→ brianlife: 很多有藍勾勾非用真名的網紅只能被罵不能告囉?只是覺 02/11 09:48
→ brianlife: 得不是很合理,但尊重司法 02/11 09:48
→ iscu: 重點就在你文章內了, 是否能與你本人連結~ 02/11 09:49
→ iscu: 再來是你有啥損失~ 提告的時候無法列舉當然就看檢察官心情了 02/11 09:51
→ brianlife: 感謝樓上回答,我是沒有什麼損失,只是覺得跟以往新聞 02/11 10:01
→ brianlife: 網路看到的判決有落差,以前不是報導網路玩遊戲被罵也 02/11 10:01
→ brianlife: 能告成,結果現在實務上不能是虛擬身分,雖然說可以以 02/11 10:02
→ brianlife: 不起訴減少訴訟,但似乎也鼓勵使用虛擬身分罵人當鍵盤 02/11 10:02
→ brianlife: 俠,反正不會被告 02/11 10:02
→ paradis: 你搞錯重點了,不是鼓勵用網路虛擬身份當鍵盤俠,而是 02/11 10:18
→ paradis: 法律保障的是實質上的權利或利益,今天如果你的帳號可 02/11 10:18
→ paradis: 以連結本人,就算罵你的是虛擬帳號,也是可能構成公然 02/11 10:18
→ paradis: 侮辱(但找不找得到這個虛擬帳號背後的真人,是另外一 02/11 10:18
→ paradis: 回事) 02/11 10:18
→ chinaeatshit: 微罪不舉 自由心證 02/11 10:30
→ iscu: 你被罵後除了當下心情不爽有啥損失嗎? 假設今天你是被罵幹你 02/11 10:51
→ iscu: 娘,旁人聽到會真的以為他跑去當你繼父嗎? 02/11 10:52
→ iscu: 這也只是當下不爽而已~ 然後還要浪費司法資源幫個人處理~ 02/11 10:53
→ songzhen: 很合理啊 這如果能起訴反而是恐龍檢察官吧 02/11 11:49
→ songzhen: 妨害名譽某些程度上保護的是你(自然人)的社會評價 02/11 11:49
→ songzhen: 除非你的帳號能讓不特定多數人聯想到你本人 不然跟我羞 02/11 11:50
→ songzhen: 辱初音未來或是某個動畫人物差不多的意思 02/11 11:50
→ songzhen: 當然今天如果你是某個網紅 而且上過新聞 也公開過你的 02/11 11:52
→ songzhen: PTT ID是b****life 那這時候就可以說有連結 不然一個路 02/11 11:53
→ songzhen: 人的帳號 你要是哪天轉賣 別人罵那個帳號是侮辱誰呢? 02/11 11:53
→ songzhen: ID沒有人格權反而是多數見解 妨害名譽起訴率沒你想的那 02/11 11:54
→ songzhen: 麼高 就是因為少數見解才會拿到新聞上被你看到 02/11 11:55
→ wim1990: 自由心證不用忙啦 02/11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