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u0713: 對方有傷你沒傷,對方只要提告過失傷害,你就很麻煩了 03/15 14:32
→ chinaeatshit: 你不鑑定 轉彎車撞直行車也是理虧 03/15 19:43
推 justicesword: 你方大概七成 03/16 00:33
推 q347: 你行車紀錄器呢? 03/16 01:06
→ andy79838555: 補上我方行車記錄器 03/16 02:56
推 jasonyeh: 看起來雙方都是搶快,你搶黃燈要左轉,他也搶黃燈要通過 03/16 10:31
→ jasonyeh: 路口,對方因為車速太快加上下雨導致打滑,對方可能有超 03/16 10:32
→ jasonyeh: 速問題,但你這邊會卡到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對你最有利 03/16 10:33
→ jasonyeh: 可能也是各一半責任吧 03/16 10:33
推 whereislove: 直行車自己打滑撞到左轉車輛,我建議花個3000塊去鑑 03/16 11:11
→ whereislove: 定吧 03/16 11:11
→ whereislove: 他會撞到你和有沒有禮讓他有沒有因果關係? 03/16 11:12
→ iscu: 樓上不要亂教,從影片看來不可能無責, 五萬以下盡快和解吧 03/16 12:10
→ iscu: 原po也不用管是10%還是90% , 只要你不是無責就是過失傷害 03/16 12:16
推 whereislove: 我沒有說他一定無責,但肇責比例也不是我們在這裡說 03/16 12:23
→ whereislove: 他3或他7就可以決定的,所以我才說申請鑑定;更何況 03/16 12:23
→ whereislove: 我的確看過類似狀況最後轉彎車無責的。 03/16 12:23
→ iscu: 原po你好好想想,是不是跟樓上有過節要這樣坑你 03/16 12:37
→ Yyyyyy: 看起來就是閃你才摔的啊 個人意見同7F 03/16 12:38
推 whereislove: 建議申請鑑定是在坑人?! 03/16 12:40
→ whereislove: 這裡是生活法律版,麻煩注意措詞,謝謝。 03/16 12:40
推 iscu: 這種不需要鑑定就可以知道無法免責的,你推他去鑑 03/16 12:48
→ iscu: 定目的何在?希 03/16 12:48
→ iscu: 望給發文者提供意見時實際一點 03/16 12:48
→ Yyyyyy: 無責可能性太低 除非過失傷害前科對原PO不重要 不然錢省 03/16 12:48
→ Yyyyyy: 下來拿去和解比較實際 03/16 12:49
推 whereislove: 所以你可以說我坑人?坑人是什麼意思你知道嗎? 03/16 12:52
→ whereislove: 鑑定什麼時候是用來確認是否免責用的? 03/16 12:53
推 iscu: 看來是我誤會了,在此抱歉。你並非想坑人,純粹是 03/16 12:54
→ iscu: 因為知識不足所 03/16 12:54
→ iscu: 致,出發點還是好的 03/16 12:54
→ whereislove: 肇責比例不重要?55或37或73沒差? 03/16 12:54
→ whereislove: 沒關係你就繼續講。 03/16 12:54
推 iscu: 看來你真的不了解車禍處理,有人受傷的情況下 1成 03/16 12:56
→ iscu: 過失跟9成過失 03/16 12:56
→ iscu: 是一樣的。除非原po是開什麼豪車修車費要數十萬 03/16 12:56
推 whereislove: 坑人和知識不足 對吧? 03/16 12:59
推 iscu: 被告過失傷害沒和解,要緩起訴機率不大,被判刑的 03/16 13:01
→ iscu: 話易科罰金也是 03/16 13:01
→ iscu: 三萬起跳,還要背負前科。這個前科其實不嚴重,但 03/16 13:01
→ iscu: 是如果只花五萬 03/16 13:01
→ iscu: 以下處理,大部分人是會接受的 03/16 13:01
→ iscu: 坑人有分兩種, 一種是惡意的,一種是善意的(好心做壞事) 03/16 13:06
推 whereislove: 其實你可以不用再解釋了。 03/16 13:12
推 whereislove: 更何況你也不是光說「坑人」,搭配前言看賈主張你是 03/16 13:14
→ whereislove: 善意的也太勉強。 03/16 13:14
→ whereislove: 去網路上查查坑人是否是善意的 03/16 13:15
→ iscu: 所以你承認是惡意的了? 03/16 13:19
→ whereislove: 我不需要證明自己的意圖,交給檢查官和法院吧! 03/16 13:25
→ whereislove: 「檢察官」 03/16 13:25
推 iscu: 所以你知道這事鑑定沒啥用了嗎? 03/16 13:40
推 d8613518: 沒拍到有無闖紅燈的影像,又各說各話,那就是不採納此 03/16 14:46
→ d8613518: 因素。怎麼看對方也不像超速20公里以上,就算超過限速 03/16 14:46
→ d8613518: 也不影響肇責比例。所以影響判斷的只有轉彎車與應注意 03/16 14:46
→ d8613518: 能注意而未注意。轉彎車比例較大,直行車較低。建議不 03/16 14:46
→ d8613518: 用浪費錢去鑑定,除非能找到對方闖紅燈的影像。找自家 03/16 14:46
→ d8613518: 保險出來和解賠錢卡實在 03/16 14:46
推 jasonyeh: 上面原PO提供的行車紀錄器很明顯啦,當時他的路口是黃燈 03/16 15:06
推 d8613518: 嗯嗯,所以這樣證明對方機車通過路口時一定為紅燈? 03/16 15:33
推 jasonyeh: 沒吧,他們在同一條路上只是行車方向不同,所以對方也是 03/16 15:40
→ jasonyeh: 黃燈,所以原PO主張對方是闖紅燈這件事就不成立囉 03/16 15:41
推 d8613518: 這樣就更沒必要浪費錢鑑定囉 03/16 16:39
推 T28sc: 原PO的意思應該是他是左轉燈轉黃 直行機車是紅燈闖紅燈把 03/16 17:00
→ T28sc: 影片看起來號誌是4個燈的 03/16 17:00
推 jasonyeh: 沒喔,行車紀錄器有拍到對方那邊的紅綠燈,在全家旁邊, 03/16 17:21
→ jasonyeh: 確實是由黃轉紅 03/16 17:22
→ jasonyeh: 事發地點是台中市朝富路和市政北二路的路口,用google地 03/16 17:25
→ jasonyeh: 圖看街景,那個路口的紅綠燈只有3 個燈而已 03/16 17:26
推 d8613518: 沒拍到,機車不承認就不會認定闖紅燈,那些鑑定委員沒 03/16 17:55
→ d8613518: 那麼閒 03/16 17:55
推 q347: 你搶快很明顯吧? 03/16 20:49
推 q347: 就算他闖紅燈 主要的肇事還是你搶先左轉不是嗎? 03/16 20:52
推 chinaeatshit: 如果雙方都是黃燈 你左轉他直行 鍵盤肇責確實你 03/17 08:17
→ chinaeatshit: 比較高 另外他受傷你就多背一個傷害在身上 不過 03/17 08:17
→ chinaeatshit: 因為沒有實際撞擊而是滑行碰撞 你鑑定應該是可以 03/17 08:17
→ chinaeatshit: 減輕肇責 如果你覺得你跟本沒錯或是不想鑑定 鍵 03/17 08:17
→ chinaeatshit: 盤來看你7他3的機率很高 03/17 08:17
→ chinaeatshit: 另外我拉街景出來看 雙向都是三燈號誌 如果街景 03/17 08:24
→ chinaeatshit: 是最新的話 這情況不會是你說的你黃燈 但是他闖 03/17 08:24
→ chinaeatshit: 紅燈 建議你應該把心態改變成解決問題 而不是推 03/17 08:24
→ chinaeatshit: 問題 03/17 08:24
推 org277: 真心覺得鄉民好棒,看起來你有一定的責任~還是好好處理吧 03/17 11:19
→ andy79838555: 謝謝大家的回應,澄清一下我方沒有不想解決問題,調 03/17 22:55
→ andy79838555: 解失敗後有馬上聯絡業務商量了,只是對方主張與我方 03/17 22:55
→ andy79838555: 預期有所落差,才會想詢問各位的意見,後續鑑定與否 03/17 22:55
→ andy79838555: 跟賠償事宜皆交由保險公司決定,再次謝謝各位大大。 03/17 22:55
→ sindyevil: 除非對方提出的金額不高,不然保險公司一般不會很大方, 03/18 09:58
→ sindyevil: 到最後,您這邊還是會花一點時間和程序並且貼一點才有可 03/18 09:59
→ sindyevil: 能提前將程序走完結案. 03/18 09:59
推 lu0713: 保險只管民事不管刑事。你若不在乎刑事紀錄那就留給法院判 03/18 14:00
→ lu0713: 就好 03/18 14:00
推 KONAMI: 1.初判是個沒用的東西2.3000塊你現在不花很可能後悔 03/24 12:48
→ KONAMI: 3.你主要肇責的機率太大了4.以和為貴 請參考 03/24 12:49
推 Musasi: 對方受傷就贏一半了 10/2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