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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因公共水管漏水官司被告,原本年初有個調解庭但因為大家有意進行調解 所以準備的答辯狀沒用到,後因某些原因導致和解失敗,原本預計再開的調解庭 收到法院通知不用去了接著直接收到辯論庭通知,因準備不及導致來不及事前呈 送到法院 問題: 請問是否能當庭呈送、或是辯論庭是否能有10分鐘時間讓我能完整描述狀況 又或者是否還有其他補救方式! 人生第一次被告,目前非常緊張 希望各位能不吝指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04.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49332608.A.062.html
stevenchiang: 兩個答案都是看法官04/07 23:14
KKyosuke: 當庭呈送或敘述當然是可以的 但對方可以主張後續具狀再04/08 05:18
KKyosuke: 回應 等於會拖延到訴訟進度04/08 05:19
KKyosuke: 除非法官有宣示不在X日內對某事提出意見就視為不爭執04/08 05:20
KKyosuke: 否則都可以提出說法..04/08 05:21
非常感謝兩位大大回覆,現在安心不少 ※ 編輯: goldhan (36.224.220.126 臺灣), 04/08/2022 06:11:32
jasonyeh: 是可以當庭啦,只是如果書狀有附書證,對造可以要求事後 04/08 07:52
jasonyeh: 再針對書狀內容具狀表示意見,而且有些法官會抱怨 04/08 07:53
jasonyeh: 不過這種案件本來就不太可能一庭就結辯,所以庭呈也還好 04/08 09:28
goldhan: 感謝樓上大大回覆,辯論庭已開完好在,雖然結果不盡理想 04/12 10:57
goldhan: ,但法官有讓我們大致敘述,感謝 04/12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