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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大家好 小弟我之前任職在飲料店(現已離職),因拍攝原物料上的成分標示上傳至與同事間line群組,老闆發現後讓我自請離職,這件事就不追究後續問題,現在我離職後 1.老闆能反悔而提告我洩漏營業機密嗎? 2.原物料上成分標示算營業秘密嗎? 3.當初有簽保密條款,離職後還具有約束性嗎? 4.同事間討論原物料上成分標示算洩露給第三人嗎?(老闆也常與第三人視訊拍攝調配過程,這樣也算洩露營業秘密嗎?) 請各位幫我解惑,謝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8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52032122.A.2B1.html
KKyosuke: 不要說成分標示 哪家的原物料都算 05/09 06:48
KKyosuke: 然後你怎麼會蠢到想檢討老闆orz 05/09 06:49
KKyosuke: 他的秘密想跟誰說是他的事 你就不能亂說啊 05/09 06:49
GeorgeKimo: 雇主要有合理的保密措施才會成立,不是他講了就算。 05/09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