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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2/4/1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報警前有將倒地機車扶起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車輛無損傷,聯絡保險公司願意付對方車輛損傷費用(9000多) 五、事實經過: 從公司剛開車出來 倒車時左前方擦撞停在既成道路路邊垂直停放的機車,致使倒地 事件當下對方車輛上沒人,車輛亦可繼續使用 六、問題: 對方說自己是uber eat外送員(車上無外送箱) 因車輛有擦傷 如果騎去外送有可能被客人檢舉 導致平台剝奪其外送資格 所以修車的一個禮拜期間沒有去做外送 求償營業損失777*7=5439 1.想請問這樣的訴求是合理的嗎? 2.另外是否可請對方提供該車輛的營業登記? 3.還有外送員若要計算營業損失,該如何計算? 取前一個月的平均值嗎? 4.接下來的流程是等對方提告民事請求賠償嗎? 昨天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失敗 現場請對方提出公司是否有相關證明 對方說uber eats非實體公司故無法提供 接下來應該準備走訴訟 我的立場是 如果是修車的1.2天時間在修車廠 這段時間的營業損失確實是該給付 但因為倒地的擦傷就說不能外送 難不成路上每一輛外送車輛都沒有擦傷? 實在無法接受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188.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52235932.A.B0D.html
jasonyeh: 有疑問的是為什麼車輛有擦傷就會被客人檢舉 05/11 10:30
jasonyeh: 他要求償的應該是不能工作之損失,但不管如何,實務上這 05/11 10:32
jasonyeh: 部分通常是因為被害人受傷無法工作所以能請求,因為怕被 05/11 10:32
jasonyeh: 檢舉不能做外送,這樣能否歸責原PO個人是覺得有疑問 05/11 10:33
我相信多數人都是這樣想,昨天去區公所調解,委員也說他辦調解這麼多年沒見過這種 要求 謝謝你的回覆
jasonyeh: 不過這部分金額沒有很高,如果說跟對方協調一個金額也是 05/11 10:49
jasonyeh: 解決方式,例如只能賠償2 天的金額,對方不接受那就自己 05/11 10:50
jasonyeh: 為了幾千元去提民事求償 05/11 10:50
後來願意2000+保險全賠,對方態度很硬就是要全額
jasonyeh: 沒有卡到刑事就不要理他,愛拿不拿 05/11 11:02
謝謝你的回覆
KKyosuke: 這個說法太唬爛了,我點那麼多次外送都只看到外送員,從 05/11 13:44
KKyosuke: 來沒看過外送員的車 05/11 13:44
KKyosuke: 修車期間不能用車的損失倒是有可能 05/11 13:45
我也覺得有夠唬爛 修車期間的損失我完全可以理解也願意承擔
sindyevil: 哪款機車會需要一周時間維修?還是外殼擦傷. 05/11 15:05
sindyevil: 平台要剝奪資格也要有具體規定,請他提供你再查證. 05/11 15:07
sindyevil: 具體營業損失,請他列出近幾個月營業額和時數再換算維修 05/11 15:08
sindyevil: 期間內的平均騎車時數,反正沒人受傷你又不是故意,就等 05/11 15:09
sindyevil: 法院通知出庭再跟跟對方耗,時間對他好像比較珍貴(?)喔! 05/11 15:10
謝謝你的回覆 修車時間一周的部分應該這樣說明 當時還在與對方談和解事宜 關於對方提出的營業損失尚有異議 但車體維修部分我們完全沒有意見 對方的說法是他沒有得到我們這裡正面的回覆所以沒去修 我猜他的想法是 如果我們出全額 他就要找原廠換新的 若不是可能就找其他管道(這我猜的) 他就一直跳針ue沒有實體公司所以沒辦法給證明 應該到時候讓法官去評斷了吧
iscu: 因為談不攏而不修車浪費的時間不能算進去~ 05/12 00:46
KKyosuke: 自己不修那是自己的問題 05/12 14:44
KKyosuke: 那你回有種去告他是要等整個法律程序走完才修車嗎 05/12 14:45
sindyevil: 如果要修也有殘值問題 搞不好人家真的期待你幫忙換新殼 05/12 15:45
KKyosuke: 沒有滿足對方期待的義務...我也期待老闆幫我加薪兩倍 05/12 21:11
了解了 謝謝各位的回覆 ※ 編輯: qwejeremy (36.236.188.242 臺灣), 05/13/2022 10: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