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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1110116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騎機車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第三人,對方只有強制險,我方已聯絡保險公司出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想請問一下,雙方是在無號誌的T字路口擦撞,雙方都在轉彎時發生擦撞,我開車對方騎車,對方倒地有受傷,可是對方有酒測0.09 六、問題: 請問這部分到時候可以依照他有酒測跟法官講嗎?原本很有誠意跟對方和解,過失傷害我認了,只是剛剛對方居然說他昨天摔倒(1110523),說醫生說是車禍連帶關係,所以他跌倒算這次車禍的,這跟車禍時已經相差快五個月,這也要跟我要錢,聽到之後火整個起來,雖然保險公司這邊可以賠錢,可是如果真的上法院的話可以提出他有酒測值這一條嘛?(雖然不到0.15)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6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225.2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53394776.A.FC8.html
KKyosuke: 沒有意義啊05/24 21:48
感謝回答,另外想請問他訴求他昨日跌倒是因為車禍受傷所以跌倒,這部分訴求也是合理的嗎?因為已經過了五個月,卻把跌倒的醫療費用也要算到我頭上,我覺得很莫名其妙 ※ 編輯: ppp62008 (27.246.225.249 臺灣), 05/24/2022 22:11:37
samnpc: 0.09就沒超標,沒用 05/24 23:10
justicesword: 喝酒發生事車禍,就算沒有超標,也可能成立醉態駕駛 05/25 01:29
bluedolphin: 他的訴求要有醫生診斷證明 你也可以提出異議 05/25 09:20
KKyosuke: 就算真的酒駕好了,「不影響責任歸屬」 05/25 10:31
wim1990: 你該爭執的是傷怎麼來的,不是酒測有沒有超標,這件事情 05/25 15:03
wim1990: 跟0.09一點關係都沒有。 05/25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