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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是債權人 之前有借一筆不到10萬的現金給債務人 並跟他約好 今年五月底前還清所有債務 但對方跑路 line不讀不回 手機簡訊無法傳送 查證是號碼已停用 手邊有借據 他的身份證照片(僅有正面照) 身份證字號 但沒有地址 目前他也搬離原本住處 所以不知他的戶籍地跟現居地址 問題: 1.想申請支付命令 但我目前缺少對方地址 請問要如何向法院拿到他的地址? 還是就無法申請支付命令 只能改走民事訴訟呢? 2.當初約定好 在約好期限前還清 不產生任何利息 超過約定期限後 超過的每個月一號利息以未償還總額的1%計算(也就是複利計算) 請問這個如果我要把利息寫上支付命令或是訴訟的狀紙上時 他要求我填上 年利率XX厘計算利息 這個XX我要怎麼填呢?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9.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53617899.A.950.html
jasonyeh: 一個比較取巧的方式,先向你戶籍地址的法院聲請,法院通 05/27 10:37
jasonyeh: 常會命你補正債務人的戶籍謄本,你就可以去戶政聲請了, 05/27 10:37
jasonyeh: 確認如果債務人的地址在其他縣市再撤回原本的聲請就好, 05/27 10:39
jasonyeh: 只是聲請費500 元不能退就是了 05/27 10:40
stevenchiang: 有點麻煩是你聲請狀上如果對方地址空白,可能收狀處 05/27 11:40
stevenchiang: 會直接拒收 05/27 11:40
KKyosuke: 不會啊,就叫你補正 05/27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