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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看罰單詐騙那一篇 問題: 我不是應該要經過法院判定監護宣告或是輔助宣告嗎? 我並沒有經過這程序 還是說國家故意不給本人知道? 那如果沒有以上兩點 那有沒有警察濫用個資問題? PS:我爸是義警 做了至少20年 所以報案派出所 跟我爸都認識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知識 時事 心靈 閱讀 夢想 那些曾經擁有 還有失落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8.31.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54285037.A.2D8.html ※ 編輯: bearboss (125.228.31.110 臺灣), 06/04/2022 03:38:16 ※ 編輯: bearboss (125.228.31.110 臺灣), 06/04/2022 03:39:06
antonyang: 剛剛查了一下,受監護人好像沒有一定要出庭什麼的,但 06/11 03:28
antonyang: 要聲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需要有醫生證明或醫院鑑定, 06/11 03:28
antonyang: 如果你的身份確實是受監護人,那也沒什麼好說的,因為 06/11 03:28
antonyang: 前一篇我實在也看不懂你的意思。 06/11 03:28
那就下一次問醫生吧,我也沒有不能報案只是爸媽都會知道,應為輔助宣告。 ※ 編輯: bearboss (125.228.31.110 臺灣), 06/14/2022 04: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