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事實經過: 安達人壽的年金型投資保險,當初是台新銀行說服家父投資 要保人:家父 被保險人:家母 家父(要保人)過世,該項列為遺產。 因家裡糾紛,其中一人不願出示任何文件協辦。 於是,請律師經法院判決確定,遺產以應繼分分割 其中項目13:「安達人壽XXXX年金保險。兩造雙方同意終止契約, 保單帳戶價值部分由兩造按附表2所示之應繼分比例分配取得。」 目前所有銀行均出示法院判決書辦理個別請領完成, 惟,安達人壽拒絕辦理,表示以該公司規定, 必須出示所有繼承人的簽章文件才能辦理。 已溝通數次未果。 問題: (1)就因為無法取得四人簽章,我才走法院判決啊 如果我弄得到4個人的簽名文件,我就不需要跑法院了啊~ (2)法院判決書不就是代表所有人都接受終止契約? (3)為什麼安達人壽可以拒絕法院的判決結果? (4)請問,我還能做什麼? 麻煩與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25.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55869125.A.AEF.html
wumike: 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歡迎您申訴 06/22 12:03
KKyosuke: 單純因為承辦不懂吧,寫函去請該公司處理看看,通常書面 06/22 12:32
KKyosuke: 進去至少會由主管核辦或會到法務部門... 06/22 12:32
jasonyeh: 金管會直接申訴 06/22 13:09
spirit119: 叫他主管出來 06/22 15:25
taoist9999: 向保險公司提起給付之訴試試看。 06/23 07:48
taoist9999: 當然,可以先走評議這條路。 06/23 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