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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11/2/2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老人(腳踏車)送加護病房當天轉普通病房 五天後出院 有驗傷 我皮肉傷 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有做筆錄 無破壞 沒申請鑑定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只有強制險 對方不知道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騎機車綠燈起步直行外側車道 他騎腳踏車從對向外側直接左轉 發生碰撞 https://imgur.com/a/3eATHpv https://imgur.com/a/qniGUa8 六、問題: 事故發生後 我多次打電話慰問 都沒接 他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調解也沒去 最近要開偵察庭 我可以跟檢察官說要告他嗎? 還是也要去警局? 過失傷害筆錄時 警察問我對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有沒有意見 當下是說沒意見 那是不是代表偵察庭過失傷害很難翻盤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08.2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58786377.A.5D3.html ※ 編輯: doreamon909 (61.228.108.217 臺灣), 07/26/2022 06:03:22 ※ 編輯: doreamon909 (180.217.40.2 臺灣), 07/26/2022 06:10:44
loveloser: 6個月快到了要告快告 互相傷害才公平07/26 07:58
CoffeeTea: 別問了,先告了再來研究07/26 09:44
jasonyeh: 告訴期間只剩1 個月,還不快告,去警局或自己寫書狀送到07/26 10:57
jasonyeh: 地檢署都可以07/26 10:57
謝謝 一直有在注意時間 ※ 編輯: doreamon909 (180.217.40.2 臺灣), 07/26/2022 13: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