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yyyyy: 都11年了 司法程序沒結果? 10/12 13:20
推 andy90498: 對方都昏迷不醒看起來不樂觀了 不考慮請個律師協助嗎 10/12 14:13
推 zivking: 真的過11年了耶! 10/12 14:55
推 iscu: 現在還昏迷指數3的話早就腦死了吧 10/12 14:59
推 chinaeatshit: 11年刑民事都過期了 10/12 17:37
推 tibo96033: 侵權行為適用民法197的消滅時效規定,自知悉起2年,自 10/12 17:52
→ tibo96033: 侵權行為時起10年。 10/12 17:52
→ tibo96033: 對方跟你求償的話你可以主張時效抗辯,也就是在法律上 10/12 17:54
→ tibo96033: 你可以不用賠他錢。 10/12 17:54
→ tibo96033: 是說真的是11年前嗎,你是不是2021打成2011==也拖太久 10/12 17:57
→ knight326: 還是2022打成2011…? 10/12 18:34
→ wim1990: 時效消滅 你不用怕 10/12 19:29
推 higger: 用膝蓋想也能判斷是日期打錯... 10/13 00:59
推 ntnusleep: 第3點應該是在問「植物人」=>過失致重傷罪 10/13 20:17
→ ntnusleep: 若是腦幹死,則必然走向心肺停止=>過失致死 10/13 20:18
→ ntnusleep: 第2點過失致死無6個月告訴期間限制 10/13 20:18
→ ntnusleep: 過失致重傷則有6個月告訴期間限制 10/13 20:20
推 ntnusleep: 時速是多少? 這麼嚴重還骨折? 10/13 20:2
Sorry是我打錯年份, 發生在今年六月
※ 編輯: Loom (220.137.51.61 臺灣), 10/17/2022 20: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