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cu: 1.對方生活無法自理之類的比較會成立11/03 23:32
→ iscu: 2.把繳貸款的錢還對方就可以11/03 23:39
→ iscu: 中風時你已經25歲, 對方不負責生活開銷還給房子住11/03 23:42
→ iscu: 這感覺似乎是加分而非扣分項目吧~ 當然實際狀況不清楚11/03 23:43
感謝回覆,我理解您意思..但買房子的錢根本是拿我爸桃園房子賣掉的錢買的,媽媽把剩餘的錢拿去做其他用途,不然其實是不用貸款... 另外您意思是雖然登記在我爸名下,但還是要還錢給我媽才算數嗎
※ 編輯: DannyLi (114.26.29.97 臺灣), 11/04/2022 00:17:36
→ iscu: 金流要留證明 11/04 00:40
→ zivking: 遺棄罪未來可能有機會,目前沒有問題。你這個現在法律沒 11/04 06:46
→ zivking: 法解決,台中跟高雄的的房子所有權人不是你媽,可以賣掉 11/04 06:46
→ zivking: 清償銀行貸款,若有剩餘留下來用自己名義再買一間房子。 11/04 06:46
→ zivking: 借用戶頭部分若不知那個銀行,找銀行公會查,然後除了自 11/04 06:46
→ zivking: 己用的帳號,其他全部取消;借名部分就改名重發身分證, 11/04 06:46
→ zivking: 一般信用破產的借名人大都珍惜使用被借名身分,當然被借 11/04 06:46
→ zivking: 名人本來就要承擔風險,至少改名可以減少未來風險。最後 11/04 06:46
→ zivking: 信用卡部分比較好處理,停卡就好,當然最後一期帳單也是 11/04 06:46
→ zivking: 你要承擔,不過想想賣房子清償後的金額,也是賺啦!但時 11/04 06:46
→ zivking: 間序要安排好,高雄因為不能進去看現狀,這要跟房仲談好11/04 06:46
→ zivking: ,信用卡要兩間房子都塗銷抵押登記才可以停卡,就是要突11/04 06:46
→ zivking: 襲的效果,等你媽發現也找不到人,找到人也無可奈何11/04 06:46
→ zivking: 推文不知為什麼重複了?另外連信用卡都要用你的,房貸借11/04 06:52
→ zivking: 款人不太可能是你媽,比較有可能還是所有權人,這點要跟11/04 06:52
→ zivking: 銀行問清楚11/04 06:52
衷心感謝回覆,我想可能再找律師一起討論好了!!
※ 編輯: DannyLi (114.26.23.45 臺灣), 11/09/2022 09:18:14
推 sirloin: 台灣不可能切割血緣,否則你看為什麼某人犯錯,媒體都喜 12/12 23:41
→ sirloin: 歡找父母或子女償債?但你們可以逃到國外,我記得一年還 12/12 23:41
→ sirloin: 是兩年完全沒回來就會被除籍,健保也不能用。 12/12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