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inaeatshit: 意思就是你沒有翻盤 你在沒有新事證的情況下送覆議 11/30 15:05
→ chinaeatshit: 鑑定的結果大多都是以原先的鑑定結果為主 11/30 15:05
→ toyamaka: 就賠錢吧 11/30 15:31
→ amao969: 回1F 因為都沒有相關證據 剛好改路段也沒有監視器!而且 11/30 16:06
→ amao969: 覆議會也沒有通知我方去補陳述...唯一的就是B車的前腳踏 11/30 16:06
→ amao969: 板有站ㄧ個小孩,這一點警察有在初判表上註明「機車服載 11/30 16:06
→ amao969: 人員未依規定」,也因某種因素B車會突然向右偏向我的動線 11/30 16:06
→ amao969: ... 11/30 16:06
→ amao969: 回3F 不是我們不賠錢,是對方開出的價碼太高了!先説傷 11/30 16:43
→ amao969: 勢,對方肢體擦挫傷,右手肘挫傷,當天傷口處置好之後就 11/30 16:43
→ amao969: 回家了,未住院!醫療收據前前後後總共4000餘元我方右上 11/30 16:43
→ amao969: 肢部多處骨折,開刀治療,住院10天!出院醫療費用約10多 11/30 16:43
→ amao969: 萬!車禍當天我方就去醫院急診探視並親自道歉,後面也每 11/30 16:43
→ amao969: 隔一星期左右會打電話關心...並辦理出險由保險公司協助。 11/30 16:43
→ amao969: 第一次調解...對方開價200萬,因為她説她從事網拍,每月 11/30 16:44
→ amao969: 每月薪資60萬元,沒有任何薪資證明文件,只有銀行的帳戶 11/30 16:45
→ amao969: 明細影印本!第二次調解降為120萬,理由同第一次!第三 11/30 16:45
→ amao969: 次調解,保險公司願意理賠25萬(所有收據僅有約4萬元, 11/30 16:45
→ amao969: 其中還很多看就知道不是真的),對方覺得太少,後來我方 11/30 16:45
→ amao969: 再加上過失傷害罪可能會被判兩個月刑期的易科罰金60000再 11/30 16:45
→ amao969: 加上去共31萬,對方還是不肯,還説60萬她才肯和解!後來 11/30 16:45
→ amao969: 只好跟對方説,不然讓法官判好了,判多少保險公司賠多少 11/30 16:45
→ amao969: ,我們也是要繳那個6萬!才會有目前的情形... 11/30 16:45
推 KKyosuke: 聽到每月薪資六十萬還談啥 11/30 19:30
→ KKyosuke: 對方不講人話給法院處理啊,還扯皮什麼… 11/30 19:30
→ KKyosuke: 狠一點就反手檢舉他逃漏稅 11/30 19:31
推 liaojc1688: 請他提出報稅證明月入60萬,向國稅局檢舉,別和解了, 11/30 21:14
→ liaojc1688: 寧願繳罰金也不被敲詐 11/30 21:14
推 kayak5566: 月薪60我應該會每年檢舉 11/30 22:51
推 roy11111: 就給法院判了吧,說明你有意願和解,但對方條件是怎樣 12/01 00:48
→ roy11111: ,同車道你是後車,你說他突然撇進你動線,那也是你沒 12/01 00:48
→ roy11111: 注意車前狀況,且未保持安全距離 12/01 00:48
→ jacvky: 開這個價錢根本不用和解,直接打官司就對了 12/01 09:12
推 badiverson: 這金額直接法院判了,講那麼多幹嘛? 12/02 01:03
推 shachitw: 同車道就是你要注意前車,哪怕對方從車道的最左到最右,路 12/04 09:55
→ shachitw: 權都是他的,這筆帳大概賴不掉,至於對方獅子大開口就請他 12/04 09:56
→ shachitw: 等去民事法庭跟法官一一解釋吧,除了有實質收據的醫療費 12/04 09:57
→ shachitw: 以外,你其他都跟法官說有爭議,車損也請提出應該要折舊 12/04 09:57
→ shachitw: 我猜他最後拿到的不超過10萬元 12/04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