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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車禍與對方談和解,因雙方都有受傷 為避免後續刑事糾紛,想先寫好撤回告訴狀 問題: 因雙方皆尚未提告,沒有案號、股別 撤回告訴狀上若只有案由、告訴人資料、被告姓名、告訴人簽名 其餘案號、股別、日期皆空白 這樣是具有效力的嗎?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5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71474087.A.0AC.html
CCWck: 沒效 怕事後被告就去鄉鎮調解12/20 12:39
amao969: 還沒提告是要怎麼撤告?就用和解書就好了!上面註明「雙12/20 21:07
amao969: 方放棄刑、民事追訴的權利」這樣就好了...... 12/20 21:07
因為就查到的資訊:刑事部分是無法放棄,哪怕和解書上註明; 估狗有看到有人因為這樣還被告成的
Yyyyyy: 他應該想讓對方提告再撤告 這樣就沒反悔的問題12/20 21:57
看來只能這樣了,謝謝三位~ ※ 編輯: Firsss (42.75.18.164 臺灣), 12/20/2022 22:42:14
amao969: 車禍傷害就只是告訴乃論,怎麼會無法放棄?12/21 04:35
amao969: 你估狗到的的確定是告訴乃論的案子?公訴案件和解還是會12/21 04:39
amao969: 被告,也不能撤回!12/21 04:39
可能是我用字不夠精確,貼一段文字 「最高法院26年上字第1906號判例:「告訴乃論之罪,除法律上有特別規定外,告訴人曾否 拋棄告訴權,與其告訴之合法與否,不生影響」 然後我估狗「 刑事 過失傷害 無法放棄」 第一個網頁(v開頭)裡面也有提到車禍雙方簽訂和解書,其中記載「嗣後無論任何情形乙 方(即施先生)或任何其他人不得再向甲方(即劉先生)要求其他賠償並不得再有異議並拋 棄民刑事訴訟法上一切追訴權」 結果後面其中一方還是提告,縱使有該份和解書,還是被判拘役30日
core168: 去調解委員會簽,不然就要求簽告訴狀及撤告狀,同時遞狀12/21 06:45
amao969: 我之前陪朋友去和解!我們相約在當時處理的交通分隊和解12/21 11:27
amao969: ,我們也是約定好金額後,雙方簽立和解書,內容有時間、12/21 11:27
amao969: 地點,雙方約定放棄刑民事追訴,我另外簽見證人,ㄧ式三12/21 11:27
amao969: 份(對方、我們及派出所,但通常交通分隊會説你們自己保12/21 11:27
amao969: 存就好,他們僅提供和解書紙本,不干涉雙方和解,所以你 12/21 11:27
amao969: 要想辦法請他們留存)以上供你參考!12/21 11:27
x82421: 題外話,我想問,和解簽訂不再提起民刑事訴訟,這個要件12/21 12:11
x82421: 是成立的嗎?提告是每個人的權利,能用和解書限制嗎?求12/21 12:11
x82421: 大神幫解惑,謝謝12/21 12:11
jesil: 不能事先拋棄 一般是提告後馬上撤回 或是在公所寫 12/21 15:25
jesil: *調解委員會 12/21 15:25
core168: 調解會或訴訟上和解才會發生刑事撤回的效力,自己私下和12/21 17:55
core168: 解只是民事契約性質,反悔又提刑事告訴就違約而已,最好 12/21 17:55
core168: 加一條違約又提告者需賠償違約金十萬元,安捏如何? 12/21 17:55
謝謝上面的各位 後面有溝通出雙方認同的辦法了 就跟Core大所述的差不多 ※ 編輯: Firsss (42.73.253.145 臺灣), 12/22/2022 19: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