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ilentBob (塞拎拔咧)》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https://www.ptt.cc/bbs/Finance/M.1674638379.A.163.html : 當事文章如上連結~ : 原原PO發文詢問銀行工作相關 : 眾板友回答後原原PO將內容+推文全部自刪 : 我與另一板友從備份BBS網站中將原內容截圖並推文於當事文章底下 : 結果原原PO將我與另一板友提告違反著作權 : 請問是否會成案 : 謝謝 : 問題: 請問透過ptt備份網站的截圖重新貼回文章底下,是否違反著作權法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ptt)使用者條款 2.0.1 1-4、站內回覆文章之合理使用 在不涉及攻訐、侮辱、商業用途、假冒他人、扭曲文義、斷章取義或其他違反本合約、 法律之精神的條件下,您瞭解並同意本站其他回覆您文章之作者,已獲得您無償授權, 可於本站內引用您於本站所刊登之內容(含發文與推噓文)。當然,對於各種情況惡意 之引用於本站內仍不被允許。 原po在ptt本站引用的內容若為告訴人於ptt本站所刊登的內容, 依使用者條款已獲得告訴人無償授權 據此建議 1告訴人撤回告訴 2提醒告訴人刪除他人推文不法內涵反而較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102.1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75499135.A.8BD.html
ntnusleep: https://www.ptt.cc/index.ua.html 02/04 16:29
SilentBob: 感謝說明:) 02/04 16:35
ntnusleep: 不客氣 02/04 16:39
m36580: 這篇錯太大了吧,原原po的重製行為是截圖上傳於imgur網站 02/04 16:48
ntnusleep: 引用原作不罰,引用原作的重製為什麼要罰? 02/04 16:50
m36580: 並非使用站內回覆文章之引用功能,所以和使用者條款無關 02/04 16:50
ntnusleep: 舉重以明輕 02/04 16:51
ntnusleep: 至於他網站有沒有侵害告訴人的著作權,是另案 02/04 16:52
ntnusleep: 本案是原PO有沒有侵害告訴人的著作權 02/04 16:52
m36580: 刪除他人推文只是違反站內規定,哪來不法內涵較高? 02/04 16:53
ntnusleep: 我不希望鄉民告來告去,浪費司法資源 02/04 16:54
ntnusleep: 不是任何問題我都會回答,謝謝 02/04 16:54
m36580: 原原po在當事文章僅為轉貼連結,本來就不違反著作權法 02/04 16:55
m36580: 重點反而是在於截圖上傳至imgur的行為 02/04 16:58
m36580謝謝你,我確實忽略重製行為本身不在貼連結上,而在"截圖",把截圖上傳第三方 網站是在第三方網站重製。 目前看來 抗辯一:如同dayend提到的著作權法52條 依著作權法52條: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 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原PO裁圖上傳第三方網站是為評論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由於版規禁刪內文,原PO只是 幫忙復原內容)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抗辯二: 直接將全文複製貼至本站,依使用者條款明文有無償授權,而不罰 截圖上傳第三方網站再至本站貼連結卻可能要受到處罰 顯然與本站明文約定的使用者條款契約精神不符 且在(檢舉)看版,裁圖上傳第三方網站再至本站貼連結 向來為PTT本站及廣大使用者肯定為合法使用 因此「截圖上傳第三方網站再至本站貼連結」 應比照使用者條款1-4、站內回覆文章之合理使用處理 認為有默示同意的無償授權,而不罰 建議在使用者條款增加明文 使用者無償授權其他使用者得截圖上傳並在(ptt)本站貼截圖連結,以避免爭議 ※ 編輯: ntnusleep (101.137.102.190 臺灣), 02/04/2023 18:17:35 ※ 編輯: ntnusleep (101.137.102.190 臺灣), 02/04/2023 18:23:49
canis831025: 您好,同為被告,想請教 02/04 18:28
canis831025: 上面m大所說上傳至imgur這件事 02/04 18:28
canis831025: 我只是單純使用JPTT這個ptt app內建上傳圖片的功能上 02/04 18:28
canis831025: 傳圖片,並非由自己的帳號上傳到imgur 02/04 18:28
canis831025: 這樣上傳圖片到第三方網站,責任應該在app吧? 02/04 18:28
ntnusleep: XDD,你不按怎麼傳上去 02/04 18:30
ntnusleep: 心聲:「向來為PTT本站及廣大使用者肯定為合法使用」 02/04 18:31
ntnusleep: 不過我沒在用JPTT,所以不是很理解那個功能啦 02/04 18:31
canis831025: 大概是長這樣的介面 02/04 18:35
canis831025: https://i.imgur.com/sJIJlpm.jpg 02/04 18:35
ntnusleep: 契約的合意,有時是明文的,有時大家有默契=>默示合意 02/04 18:35
ntnusleep: 講大白話,我認為大家有默契同意這件事 02/04 18:37
ntnusleep: 但能不能靠這個見解過關不確定 02/04 18:37
ntnusleep: 不過有主張有機會 02/04 18:38
ntnusleep: 然後個人認為處罰這個很沒意思 02/04 18:39
canis831025: 大概能理解意思 02/04 18:40
canis831025: 感謝大大開解 02/04 18:41
※ 編輯: ntnusleep (101.137.102.190 臺灣), 02/04/2023 19: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