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yyyyy: 你覺得可以要求返回的依據為何? 02/10 22:47
因為房仲等於替房東背書租約一年 但是因為房東方因素無法履約
而且(檯面下的操作) 就該房仲與房東 是默契關係 房東有一堆房子專給那家房仲操作
又,如果同一間房子 一年出租兩次以上
房仲都抽半個月佣金 那甚至這不就是變相的增加同一間房子房仲方的收入?
(如果有心人要這樣操作 那不就整天在出租爛房子 然後房客受不了 再換一個 再來一次
房東碰運氣 可能成功或失敗的凹一個月押金/ 房仲則穩賺半個月佣金)
這樣不就爛房子當成好房子出租然後一直凹押金/佣金?
→ Yyyyyy: 你所謂的"噪音"可歸責房東嗎? 我覺得你立論太牽強 02/10 23:20
1. 因為該間屋子的使用區位為工業用 明令不能隔間為出租套房 他隔間成為出租套房
房東房仲都未告知這項因素可能的風險
就算產生噪音之後 他並非施工方 但
2. 該間屋子在噪音出現之後 如果還沒租出去 那大多數人看到都是不可能去租的
所以我等於當他的保險 因為簽約之後才發生的事情 他怎樣都可以推給我的租約
但是不管怎樣都是「商品品質與價格不符合」特別是每月付錢付到快三萬塊的時候
※ 編輯: spacewander (220.136.32.171 臺灣), 02/10/2023 23:52:52
推 MELOEX: 同樣的問題問第二次也不會有新的答案XD 02/11 02:43
→ MELOEX: 不滿意板友回覆你還是直接花錢找律師吧 02/11 02:44
→ MELOEX: 看有沒有同意你看法的律師願意接受委任的 02/11 02:44
推 ntnusleep: 跟契約有關的爭議基本上要先看契約條款 02/11 17:14
→ ntnusleep: 如果你是想向仲介要回費用 02/11 17:14
→ ntnusleep: 要先思考是仲介是跟房東收費還是跟你收費? 02/11 17:16
→ ntnusleep: 你是付給仲介,還是房東因為要付仲介費用成本轉嫁給你 02/11 17:16
→ jasonmoon: 那一筆半個月的房租名義是什麼? 02/12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