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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家庭關係有點複雜,家母財產應該有數千萬含幾棟房子,歲數約六十初,我財產約三百上下,我歲數三十初,我打算斷絕母子關係,以後也不打算繼承任何財產,但我查了不能完全斷絕關係,所以我想折衷處理,用放棄繼承換取最低的扶養相關義務,家裏還有哥哥和弟弟 問題: 1. 是否需要第三方(律師?)當公證人? 如何執行才有法律效力? 2.若有義務扶養,能否只給錢就好,老母後半生一定過得比我好 3.每月定期扶養,給的錢如何計算? 按月薪比例? 若待業怎辦? 4.若「義務」範圍談不攏,是否需要打官司進行? 5.是否還要專業評估老母身心健康狀況? 可能會有道德責難,但罵完還請儘量提供建議,謝謝您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8 Plu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02.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83357455.A.B8D.html
mangle: 補充:父親已離世 05/06 15:20
iscu: 找人收養你 05/06 15:52
iscu: 其實如果確認生母不會缺錢 那不用處理沒啥差 05/06 15:54
iscu: 對方只有在無法維持一般生活才能向你討錢 05/06 15:58
iscu: 而且既然關係不好了,你也可以嗆她說 有種就把財產都先分出去 05/06 15:59
iscu: 不然死後一定會有我的一份~ 05/06 16:00
mangle: 那如果家母惡意揮霍錢財? 然後再吵撫養費呢? 05/06 16:41
iscu: 你覺得她會惡意把錢花光 就為了一個月跟你討一萬多塊嗎? 05/06 16:52
iscu: 如果她跟你仇怨深到這樣,想必你也不會跟他客氣吧,也散盡家財 05/06 17:47
iscu: 然後不要工作 這樣就不需要付錢了 05/06 17:47
jasonyeh: 把錢花完再來跟你要錢?你媽應該沒閒成這樣吧 05/06 20:27
jasonyeh: 應該說是「故意」把錢亂花花完再來跟你要錢,大可不必 05/06 20:28
LuckyCheer: 你媽還在就沒有遺產,何來放棄繼承 05/06 21:56
mangle: 我目的是要斷絕母子關關係,降低到最低法律義務 05/07 12:48
mangle: 我用放棄財產繼承來換取放棄任何與我媽的關係與義務,這 05/07 12:49
mangle: 理論可行嗎? 05/07 12:49
mangle: 法律上我要保護自己,不知道這可不可行? 因為不懂法律 05/07 12:50
iscu: 你媽沒死就沒有繼承發生,所以你也無法放棄 05/07 12:56
iscu: 想拿目前不存在的東西來換不太對勁吧 05/07 12:57
iscu: 可以從其他地方著手,像是讓你媽家暴你 05/07 12:57
iscu: 不過這個還要給法官審核,不一定可以完全減免 05/07 12:59
iscu: 已知目前最簡單的方式就是重新投胎 05/07 13:00
mangle: 由第三方公證,我與媽媽白紙黑字簽寫不行嗎? 這樣沒有 05/07 13:05
mangle: 法律效力? 因為我也不是說不每月給她錢 05/07 13:05
mangle: 這樣好像等於用未來可能的錢財買到可以降低最低的親屬義 05/07 13:09
mangle: 務? 這在法律上好像不是合乎邏輯 05/07 13:09
mangle: 我主要是想斷絕關係,避免以後被情緒勒索,或者被法律強 05/07 13:11
mangle: 制要執行親子義務,讓我比較好說嘴…是不是太異想天開? 05/07 13:11
iscu: 不曉得是不是理解能力有問題,如果有辦法簽約放棄的東西 05/07 14:06
iscu: 上面就會跟你講了, 也跟你說過無法放棄了 05/07 14:07
iscu: 被領養或者去死是你目前唯一解法 05/07 14:07
iscu: 恩 是二~~ 05/07 14:08
mangle: 謝謝 我理解能力不好 05/07 14:27
badiverson: 你跟兄弟間感情也不好嗎? 05/08 09:37
mangle: 還不錯 05/08 12:12
roy11111: 法律上沒有簽契約斷絕親子關係這種方式 05/08 12:14
jacvky: 實務做法: 搬出去別告知新居地址,換工作換電話 05/08 13:52
jacvky: 失聯即可 05/08 13:52
eno4022: 好奇問一下,那如果被人領養,養父母死掉的話?對生母的 05/08 14:01
eno4022: 扶養義務會自動恢復嗎 05/08 14:01
iscu: 死亡並非收養關係終止之條件, 所以如果生前沒有終止,死後就 05/08 14:54
iscu: 不會消失, 當然也可以死後再申請解除 05/08 14:55
eno4022: 了解,那看來要找個快死掉的人領養來避掉對生父母的扶養 05/09 12:47
eno4022: 義務 05/09 12:47
iscu: 你似乎對領養的規定一無所知,而且想也知道不會有這種漏洞 05/09 16:38
blReader: 移民 05/09 20:17
sindyevil: 你激怒她,她也可以在世的時候剝奪你的繼承權外還是要求 05/10 16:05
sindyevil: 你扶養,當然前提是她可以處理掉她名下的財產. 05/10 16:05
zerodot: 台灣的法律,就是沒有這種中止中斷血緣的 05/12 17:34
zerodot: 除非犯了罪大惡行,ex: 你虐待她,而且還要有危及性命的 05/12 17:36
zerodot: 虐 05/12 17:36
zerodot: 當然被父母各種虐待卻沒死的,還是只能看社會福利那能不 05/12 17:37
zerodot: 能幫忙什麼?不然就是得養 05/12 17:37
zerodot: 基本上,就算你之後不給任何一毛錢,只要你兄弟有人養著 05/12 17:40
zerodot: 她,沒有生命危險。基本上你在法律上沒什麼事的(親身經 05/12 17:40
zerodot: 歷) 05/12 17:40
zerodot: 然後,除非她活著時,將財產變動出去,降低遺產數字,或 05/12 17:42
zerodot: 者是先贈與買賣,不然除非你之後拋棄繼承,不然你就是有 05/12 17:42
zerodot: 特留份。 05/12 17:42
yuusnow: 既然都想要斷絕親子關係,就不懂為何還會受情緒勒索 05/23 13:19
yuusnow: 目前收養需要父母同意(無論被收養人是否成年)且需要法院 05/23 13:20
yuusnow: 認可,你這種明顯是想規避扶養義務(不管你是為何想這麼做 05/23 13:21
yuusnow: 法院基本上不會認可這樣的收養。 05/23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