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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往生,房屋由子女繼承,也就是我 的伯叔姑共五位。其中一位因長久與祖父 同住,他想循傳統"誰同住之後房子歸誰" 獨吞房子,當然其它四位不接受,然而他 在祖父母生前說穿了也只是在那過夜,平 時照顧就醫起居都是由家母與外勞打理。 吃住水電稅費皆由公款(5位每月孝親)出資 如今他想以每位百萬元買下除了家母之外 的其它三位產權(房屋市值2千,除以5應 該也是4百)。虛心請教版友: 1.若其它三位接受這一百萬,畢竟聊勝於 無,家母共有此房的權利只剩五分之一? 2.家母想利用店面做生意,但該名同住長 輩不同意萬般阻撓,查法條是必須全部共 有人同意,那家母是否就無法進行?若是 ,同樣的我們也能不同意他繼續居住嗎? 目前他吃住水電等等仍用當時五位兄弟姊 妹存留下來的孝親費,其它人不敢吭聲。 3.很感傷的,是否這五位長輩說難聽點, 就比誰活到最後?若某位長輩過世,他的 共同所有權是充公到其它四位,還是他的 子女能再繼承那五分之一? 不好意思上網請教,祖父母和我們家最親 其它三位居國外,想賣一賣拿錢走人省事 挾天子以令諸侯那位,想把我們打發走, 甚至上鎖不讓我們進門,還將他孩子戶口 全部遷入祖父家,家母為此憂鬱。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235.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83359974.A.4A4.html
iscu: 去google 變價分割 05/06 16:02
Prokennex: 抱歉,1.應該說,該名同住長輩的權力就有五分之四強? 05/06 16:03
Prokennex: 我們的訴求只是希望能像祖父母在世時,自由進出房子。 05/06 16:28
KHlawtel: 既然有三位想賣一賣走人,這件事就是你們出的錢,比較多 05/06 16:36
KHlawtel: 去買就可以,理性上賣方賣給價格高,除非你們跟他們關係 05/06 16:36
KHlawtel: 不好 05/06 16:36
KHlawtel: 他想要百萬買下,你們出更高啊 05/06 16:37
Prokennex: 如此一來我們的權力能到4/5嗎?4/5很抽象是到什麼程度 05/06 16:50
Prokennex: 空間坪數誰能(不能)使用某個區域這樣?可是共有很多地 05/06 16:50
Prokennex: 方必須全數同意,擁有四票和一票杯葛意義是一樣的? 05/06 16:50
iscu: 持有者任意一方可提起分割共有物(只佔有1%也可),到時候協 05/06 17:21
iscu: 調看怎麼分配或者某人出錢給其他人買下,如果談不攏可以拍賣 05/06 17:21
iscu: 再依持有比例分贓 05/06 17:21
iscu: 這種共同持有的早點分割吧,不然再過幾年持有人變多,你們打 05/06 17:23
iscu: 官司時要湊齊的人就越多 05/06 17:23
leptoneta: 直接提告分割共有物啊 浪費時間談判做什麼 05/06 18:10
kayak5566: 省流:分割沒錢買、想做生意但沒錢買、很煩沒錢買 05/06 22:11
Prokennex: 謝謝大大們以及d律師的回覆,在想路邊常看到年久失修 05/07 03:23
Prokennex: ,或荒廢無人的空屋,是不是就是這樣一直擱置問題,久 05/07 03:23
Prokennex: 了共同持有的二代三代越來越多,就越難解決只好繼續放 05/07 03:23
Prokennex: 想擁有的沒錢買,想拿錢的沒得賣,既想拿又不想放棄, 05/07 03:31
Prokennex: 大家寧願負擔相對較小額的稅金。 05/07 03:31
cka: 那你們怎麼不趁祖父母還活著的時候也住裡面? 05/07 09:33
cka: 其他三位應該也是看在對方長期的陪伴所以成全 05/07 09:34
cka: 你們佔1/5吵著要拿來作生意對方怎麼可能同意 05/07 09:35
Godofthebutt: 同住不算陪伴吧 啃老比較實際 05/07 11:13
MarcoLou: 喬不攏,賣掉分錢比較實際 05/07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