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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朋友被酒駕撞傷,被告一審判決1年8個月 被告提出上訴 剛剛收到高等法院的傳票 通知朋友開庭 已經進入審判程序 但又有註明 「若不克前往 可以以書面陳述」 朋友因故當天無法前往 所以他想以書面陳述寄到高等法院去 請問一下 這類的書面陳述是要以什麼書狀寄過去? 陳報狀嗎?還是有特定的書狀?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35.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88610646.A.846.html
KKyosuke: 案號股別寫對就好 格式或書狀標題不是重點07/06 13:41
KHlawtel: 被害人告訴人可以不去,有沒有賠錢了比較重要07/06 13:42
KKyosuke: 你要寫陳報狀陳述狀意見狀都行 法官都得看07/06 13:42
jasonyeh: 狀首沒有一定,陳報狀、陳述意見狀都可以,註明案號股別07/06 14:32
jasonyeh: 和姓名就可以了,不然書狀範本網路也有很多07/06 14:33
※ 編輯: amao969 (36.229.201.134 臺灣), 07/06/2023 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