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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騎機車上班,行經一個沒紅綠燈的十字路口時與汽車擦撞,當時二邊沒人受傷,也 沒找警察就各自離去,現在想想覺得對方如果報警要求賠償車損,可能會用到我的第三人責 任險,但我第三人責任險權益只到今天中午12點(車禍發生時還在保),請問這樣會影響到 我的出保權益嗎? 事發情況: 行經該路口時,因為沒紅綠燈的十字路口,二邊又都很大條沒有明顯主幹道之分,而我判斷 我比對方更早進路口對方應該會讓我過,結果就撞上了, 因為力道、角度不足以撞倒我的機車,因此發生撞擊後汽車煞車、我滑行了一陣子停在路邊 ,後來我停下來跟對方跟我揮手,我想說似乎也沒什麼事就也跟對方揮個手,然後就各自離 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68.2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94669973.A.944.html
jery1017: 不會影響出保,對方可能還擔心你報警 09/14 20:25
jery1017: 建議去驗個傷以求自保 09/14 20:25
linkt0: 無受傷驗傷.. 嗯.. 誣告噢 09/15 09:02
WFSGT: 感謝二位回覆 09/15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