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lue6: 指出這份鑑定報告不合理處 另聲請再一家鑑定單位鑑定10/04 03:08
所以無法針對疑義處再次勘驗嗎
只能再申請其他鑑定單位嗎
一份報告40萬,不合理處要去重新複驗應該算合理吧
→ eno4022: 別忘了輸了的人要負擔鑑定費用10/04 06:41
→ eno4022: 負擔得起且法官同意,找10家都沒問題,找到你滿意為止10/04 06:41
我是從頭就認為這是一個無意義的訴訟,因為2-4樓都願意配合修繕,房屋老舊大家都不敢
保證自己家沒漏水,但來的技師也都指出公共水管有漏水,且存在無法修復的可能,如果漏
水點是無法修復的點,就必須走到外牆公共水管,因此我是2樓,我覺得先處理完公共水管
再修各層室內才合理,否則廁所整修完結果沒改善,公共水管要走外牆時不就又要打掉一次
,且幾次漏水測試下了,不管2樓停、放水,一樓漏水情況皆一樣,反正大意就是一樓覺得
這樣太慢就不配合檢修了,過一年後才直接告上法庭且漏水也變大
※ 編輯: goldhan (36.224.240.201 臺灣), 10/04/2023 07:31:30
→ stevenchiang: 同一家鑑定單位複驗要翻盤的機會不高,找其他家鑑 10/04 11:12
→ stevenchiang: 定單位比較好 10/04 11:12
→ Yyyyyy: 你自己想啊 同家單位前後2份報告天差地遠 以後誰敢找? 10/04 11:47
→ Blue6: 都花四十萬了 建議找律師建議該怎模做 10/05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