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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2022年6月 土地共有人之一找我 拿空白土地買賣授權書要我簽 他要湊齊人數找仲介賣 但已經賣超過一年由於價格爭議都未賣出 我也聯絡不到 被授權人 當時一時疏忽沒寫授權期限 我只知道他委託的那家仲介 現在我要另尋其它仲介賣 這要如何處理 問題: 一、不理會直接另找仲介賣會怎樣 我想授權也該有時效吧 二、或寫存證給被授權人 所託賣的仲介取消託賣 這樣可行嗎 感謝 各位先進賜教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25.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97433270.A.637.html
CCWck: 看起來是民法549條的終止委任,你寄存證信函應該就可以了 10/16 16:35
那寄給仲介再轉告被授權人是是否也行 因為我不知道被授權人地址 ※ 編輯: sex8088 (112.104.148.16 臺灣), 10/17/2023 13:18:01
CCWck: 理論上可行,但萬一對方說沒收到訊息,仍依原委任內容進行 10/17 16:12
CCWck: 交易,你就不好舉證已經終止委任,所以才要“存證”信函 10/17 16:12
stevenchiang: 真的都找不到就公示送達 10/17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