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ndT: 無效條款 11/28 09:08
→ herman: 如果合約裡只單純定合約內解約,需一個月前通知。這樣反 11/28 09:16
→ herman: 而合法嗎? 11/28 09:16
→ iscu: 提前通知然後可能要賠付違約金,再來是看房客是否願意交屋 11/28 10:03
→ iscu: 不願意的話上法院跑流程,快的話半年可以搞好 11/28 10:03
→ leptoneta: 和民法租賃條文牴觸的合約條文都是廢話 但是可以嚇唬人 11/28 12:39
→ herman: AhoUCVy.jpg 12/01 09:25
→ iscu: 只要你不擔心法官到時候判無效想怎麼寫就怎麼寫~ 12/01 10:45
→ iscu: 有法官會認為這跟定型化契約相關的違背,這條約定無效~ 12/01 10:48
→ iscu: 然後你就得吃上非法入侵,毀損等相關刑事責任~ 12/01 10:49
→ iscu: 法規就是訂在那邊,如果你覺得約定可以大過一切不妨試試~ 12/01 10:55
→ herman: 雅虎也這樣報導。充滿疑問。 12/01 11:03
→ iscu: 新聞並不能幫你擔保~~ 你可以期待遇到法官是會站在你這邊 12/01 11:04
→ iscu: 而且你好歹也看一下這篇新聞採訪的是誰~~ 12/01 11:05
→ iscu: 租貸定型化契約就是為了保障租戶,要是可以隨意繞過何必存在? 12/01 11:20
→ WindT: 租賃契約的訴訟標的金額太小,有幾個會打訴訟,這些條款就 12/01 22:29
→ WindT: 是針對不想打訴訟的人而已 12/01 22:29
→ WindT: 無效也要法院說了算,而上法院要先掂量成本 12/01 22:30
→ herman: 樓上的見解讓我勝讀10年書。嚇唬還是有用的。謝謝。 12/04 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