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cu: 把自己弄窮一點,薪資達到各地方規定的最低生活所需 12/10 11:38
推 BIA: 跟蹤騷擾法可以看一下 12/10 11:39
→ iscu: 不然對方要求扶養時還是得付錢~~ 12/10 11:39
→ iscu: 如果要求只是不給錢的話,那可以每天提供飲食及住所 12/10 11:40
→ irresistible: 已經可以預期他錢沒多久就揮霍完了,撫養費看來也逃 12/10 11:47
→ irresistible: 不了,但我們只想要從此避不見面,所以只能用跟騷法 12/10 11:47
→ irresistible: 讓他不要來亂嗎? 12/10 11:47
→ irresistible: 原本是想立據你拿了錢就不要再來亂,再來的話就憑 12/10 11:48
→ irresistible: 立據去告他,但不確定這樣有無效力 12/10 11:48
→ WindT: 該找律師了...... 12/10 17:02
推 KKyosuke: 沒效力啊 父母離婚跟已經成年結婚的小孩一點關係都沒有 12/10 21:04
推 emily20: 剩餘財產分配寫清楚 12/10 21:12
推 deolinwind: 留證據、找律師,還不一定要給他一半 12/10 23:45
→ irresistible: 請問樓上大大,您說的證據是指哪部分,另外有什麼 12/10 23:55
→ irresistible: 對我們有利的部分可以不用分他一半,另外也謝謝上 12/10 23:55
→ irresistible: 面幾位大大的建議 12/10 23:55
→ Blue6: 你們這種狀況 找律師花的錢絕對遠低於這堆爛事將付出的成本 12/12 04:37
推 demon1412: 按照我個人經驗…他絕對會再來,法律只能克制正常人 12/12 09:23
→ sindyevil: 找律師,跟律師說明你們的狀況,這樣你們才知道日後可能 12/12 10:04
→ sindyevil: 遇到的狀況,但扶養費等費用避免不了,只能知道怎樣給而 12/12 10:06
→ sindyevil: 給的有意義,降低日後麻煩. 12/12 10:06
→ sagarain: 房子誰的要先講啊 情況差很多 12/12 12:36
→ opm: 沒有 12/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