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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父親長期沈迷賭博,身上一有錢就花個精光,我們都不敢給他錢,生活費都是先給我媽, 我媽再斟酌情況給他,最近他們因口角後大打出手,現在我媽準備跟他離婚,他提出要求 把他們現在住的房子賣掉,錢一人拿一半,拿錢走人 問題: 請問有什麼白紙黑字的方法可以有 法律效力,確保給完這筆錢後他以後賭光了不能再來騷擾我們或跟我們再拿錢嗎? 他把 自己人生搞砸了,把沒錢的怨恨經常發洩在我們身上,我太太一直避他而遠之,還常常揚 言要鬧去我太太娘家,長期精神折磨不堪其擾,我們現在只想遠離他好好生活,有什麼方 法能辦得到嗎?很怕口頭上(錄音)或寫字條答應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9.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02178164.A.7AB.html ※ 編輯: irresistible (1.34.29.84 臺灣), 12/10/2023 11:17:35
iscu: 把自己弄窮一點,薪資達到各地方規定的最低生活所需 12/10 11:38
BIA: 跟蹤騷擾法可以看一下 12/10 11:39
iscu: 不然對方要求扶養時還是得付錢~~ 12/10 11:39
iscu: 如果要求只是不給錢的話,那可以每天提供飲食及住所 12/10 11:40
irresistible: 已經可以預期他錢沒多久就揮霍完了,撫養費看來也逃 12/10 11:47
irresistible: 不了,但我們只想要從此避不見面,所以只能用跟騷法 12/10 11:47
irresistible: 讓他不要來亂嗎? 12/10 11:47
irresistible: 原本是想立據你拿了錢就不要再來亂,再來的話就憑 12/10 11:48
irresistible: 立據去告他,但不確定這樣有無效力 12/10 11:48
WindT: 該找律師了...... 12/10 17:02
KKyosuke: 沒效力啊 父母離婚跟已經成年結婚的小孩一點關係都沒有 12/10 21:04
emily20: 剩餘財產分配寫清楚 12/10 21:12
deolinwind: 留證據、找律師,還不一定要給他一半 12/10 23:45
irresistible: 請問樓上大大,您說的證據是指哪部分,另外有什麼 12/10 23:55
irresistible: 對我們有利的部分可以不用分他一半,另外也謝謝上 12/10 23:55
irresistible: 面幾位大大的建議 12/10 23:55
Blue6: 你們這種狀況 找律師花的錢絕對遠低於這堆爛事將付出的成本 12/12 04:37
demon1412: 按照我個人經驗…他絕對會再來,法律只能克制正常人 12/12 09:23
sindyevil: 找律師,跟律師說明你們的狀況,這樣你們才知道日後可能 12/12 10:04
sindyevil: 遇到的狀況,但扶養費等費用避免不了,只能知道怎樣給而 12/12 10:06
sindyevil: 給的有意義,降低日後麻煩. 12/12 10:06
sagarain: 房子誰的要先講啊 情況差很多 12/12 12:36
opm: 沒有 12/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