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rman: 警察車損照片很輕微。肇事責任應該雙方都有過失。 12/21 23:12
推 WindT: 聲請調查證據,調警方現場照片看看 12/22 02:37
推 WindT: 損害賠償就是回復原狀而已,再按與有過失之雙方責任比例分 12/22 02:39
→ WindT: 攤費用,這個不難打贏,賠償金額應該很低 12/22 02:39
→ herman: 如果我方也有財損可以當庭提出嗎?還是需另外告訴。雖然朋 12/22 08:39
→ herman: 友機車是老車,殘值很低了? 12/22 08:39
→ leptoneta: 證據證明力是法官的事 你擔心什麼 又不是和解 12/22 09:45
→ WindT: 有財損也可以提出,做抵銷抗辯(但你自己都說是老車…抵銷 12/22 11:01
→ WindT: 數額應該很少 12/22 11:01
→ herman: 想說修了16萬還沒開發票,法官會不會質疑回維修花費的可信 12/22 15:10
→ herman: 度之類的這種好事。 12/22 15:10
推 KKyosuke: 車行有沒有逃稅跟你維修是不是事實兩碼子事 12/22 15:55
→ iscu: 應該沒有法官天真的認為國民都會乖乖守法納稅 12/22 17:58
→ Antihsieh: 要求估價單 12/22 20:58
推 smast: 16萬可以買幾台新車了? 12/23 21:53
推 stevenchiang: 16也不無可能啊,我當事人出車禍修機車要30萬 12/27 09:59
→ stevenchiang: 原價是50多萬的重機 12/27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