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Kyosuke: 結清被繼承者的戶頭各家銀行都有一堆文件要所有繼承人簽 02/23 00:47
→ KKyosuke: 或蓋章 你不給可以啊 就所有人一起去銀行 02/23 00:47
→ KKyosuke: 我們所就有客戶跟對造這樣台灣跑透透跑了好幾個月 02/23 00:48
→ KKyosuke: 要不然就起訴分割財產 花更多律師費跟訴訟費用... 02/23 00:51
推 WindT: 目前人在海外的話,你在台灣要有代理人,不然怎處理事情… 02/23 07:20
推 dorabmon923: 不要輕易給印鑑證明印鑑章,小心房子直接登記在其 02/23 21:48
→ dorabmon923: 他人名下。印章蓋的文件你要看過 02/23 21:48
推 KKyosuke: ...都民國幾年了還有人不知道印鑑證明可以註明用途? 02/24 02:23
→ KKyosuke: 不要傻到去申請不設限的給人就好了 02/24 02:24
推 ca5hf1ow: 人在海外就用skype打電話問銀行程序 02/24 11:08
→ ca5hf1ow: 對方要什麼你就去打電話確認 02/24 11:08
→ ca5hf1ow: 小事情親力親為不會浪費你太多精力 02/24 11:09
→ ca5hf1ow: 不信任的人更不應該給印鑑證明,註明用途跟人家拿去做 02/24 11:26
→ ca5hf1ow: 什麼用途是兩回事情,深思熟慮吧! 02/24 11:27
→ KKyosuke: ...註明了用途人家要怎麼拿去做別的用途 02/24 17:57
→ KKyosuke: 文件上就寫著這東西僅供辦理存款繼承之用 拿去做別的就 02/24 17:58
→ KKyosuke: 是廢紙一張 02/24 17:58
→ KKyosuke: 然後打電話給銀行有啥用 同意書又不能電話簽名lol 02/24 18:00
→ KKyosuke: 還是覺得印章給人很可怕? 如果不用印鑑證明 印章隨便 02/24 18:03
→ KKyosuke: 都能刻 你給不給有差嗎? 02/24 18:03
推 emily20: 寫明辦理被繼承人OOO之銀行存款事宜使用。 02/25 00:48
→ emily20: 印章你可以請國內的至親帶你的東西去,除非你國內完全沒 02/25 00:49
→ emily20: 有可以信任的人 02/25 00:49
→ WindT: 沒有信任的人就付錢找律師 02/26 18:09
→ WindT: 不然就是大家卡在這邊 02/26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