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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各位先進、前輩、晚上好 本人同事於今日上午上班途中 與業主(我司為承攬商)發生行車糾紛 無肇事的情形下,該業主(國營事業)簡稱甲方 與我司同事(承攬商)簡稱乙方 於上班途中甲方騎乘機車於前方 乙方開車於後方 由於路徑狹隘 為避免碰撞,對甲方進行連續之喇叭聲催促 造成甲方心生不滿,追至我司與甲方承租之臨時辦公室 引發兩方口角衝突 雖當下情形有被控制,但甲方隨後對乙方上司及相關人員 下達了將予以乙方永久不得進場之處分 並於後續調解後,要求乙方簽署不法脅迫聲明 提供行車紀錄器供甲方公司高層檢視 等豬多不合理之行為 問題: 小弟想在這邊請教各位前輩 上述以職務上下關係及工作權利提出威脅及脅迫之行為 是否有觸犯相關法律? 先謝謝各位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209.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10343119.A.4C5.html
leptoneta: 先確定公司有要站在你這邊 不然也是苦無證據 03/13 23:55
wetr1789: 公司立場偏向息事寧人,偏向配合甲方,只是好奇甲 03/13 23:59
wetr1789: 方這樣的做法有無不法之處? 03/13 23:59
cka: 第一天出社會嗎..敢這樣對業主 不管是不是國營事業 03/14 00:07
cka: 就算私人也可以要求廠商換一個工人 03/14 00:07
cka: 而且開車在後面按喇叭對機車逼車是你的問題比較大吧 03/14 00:08
wetr1789: 同事覺得按個喇叭不至於私事公辦吧,還用職務來要 03/14 00:08
wetr1789: 求一堆感覺就不應該提供的東西 03/14 00:08
wetr1789: 真的不是我啦哈 03/14 00:09
cka: 那他覺得囉,人家要求不讓你進場也沒犯法 03/14 00:09
wetr1789: 提供行車記錄器跟簽不法脅迫聲明書的部分呢 03/14 00:12
cka: 你可以不要提供啊 人家也可以不要跟你公司做生意啊 03/14 00:13
cka: 你領公司薪水 公司跟國營事業做生意,這麼簡單的道理你都不懂 03/14 00:13
cka: 業主跟公司要 公司跟你要 你可以辭職不要簽不要提供啊 03/14 00:14
cka: 有領薪水你就聽公司的話提供而已 行車紀錄器又不是裸照 03/14 00:15
cka: 哪有甚麼不能提供的道理? 03/14 00:15
cka: 下次你就知道要尊重業主了吧 開車亂按喇叭害到自己 03/14 00:16
wetr1789: 感謝回答,我只是替我同事感到不公,畢竟在外發生 03/14 00:21
wetr1789: 的事情要帶到職場上處理,我覺得不妥,據我所知行 03/14 00:21
wetr1789: 車記錄器屬個人財產,沒有發生意外的情況下沒有義 03/14 00:21
wetr1789: 務要提供,領人薪水不代表做人的狗,業主不是皇帝 03/14 00:21
wetr1789: ,如果您的觀念是如此,那祝您有美好的職涯生活, 03/14 00:21
wetr1789: 謝謝前輩 03/14 00:21
Yyyyyy: 連續的喇叭聲 呵呵 03/14 00:26
cka: 有啥好不公的,交行車紀錄器怎麼叫做人的狗??站得住腳怕甚麼? 03/14 00:32
cka: 行車紀錄器不就是證明在後面亂按喇叭 被懲處再合理不過了 03/14 00:33
toyamaka: 都戰鬥邀請了還在俗仔怕工作不保喔 03/14 01:02
KKyosuke: 你可以不交啊 人家修理你老闆 你老闆修理你而已 03/14 01:05
KKyosuke: 不願配合調查結果就是你全責 03/14 01:05
KKyosuke: 你就看你老闆跟業主簽的約有沒有條款能修理你老闆就好 03/14 01:07
rehtra: 保持安全距離不就可以避免碰撞了?幹嘛連續按喇叭? 03/14 01:41
ccroy: 對方也沒有義務要跟"你同事"配合業務,對方是跟"你老闆"簽 03/14 10:35
ccroy: 約,不是你同事 03/14 10:35
dong531: 我覺得很難,當過兵最怕「照規矩來」,你公司應該不會挺 03/14 10:37
dong531: 你,否則日後驗收全部照規矩來會很硬 03/14 10:37
dong531: 我是針對工作不保的部分,至於工作不要了也要告對方的話 03/14 10:40
dong531: 就看有沒有網友比較懂的了 03/14 10:40
leptoneta: 這就是派遣先天上吃虧的地方 03/14 11:27
KKyosuke: 也不知道是派遣還是承攬就是 吃虧是一定的 03/14 11:55
KKyosuke: 但應該不是派遣 如果是派遣業主自己就能懲處了 03/14 11:56
WindT: 行車記錄器不就是證明行為是否妥適?如果有行車紀錄器證明 03/14 12:12
WindT: 駕駛行為妥適,被弄離職,你就到政風檢舉、網路爆卦,他搞 03/14 12:12
WindT: 事就搞回去,官在大弄下來就不大了 03/14 12:12
WindT: 哪裡不合理? 03/14 12:12
Cnote: 路窄+他前你後 碰撞你就是全責 本來就要乖乖在後 喇叭是要? 03/14 22:03
me410: 路徑狹隘為避免碰撞連續按喇叭?我看你同事要遲到了啦 03/14 23:45
me410: 才會拼命按喇叭催促,前方不管是誰都會不爽 03/14 23:46
me410: 甲方大可以直接用各種檢查刁難直接讓你們拿不到錢 03/14 23:49
me410: 而且甲方完全合法,你們公司當然趕快斷尾求生 03/14 23:50
me410: 再者乙方有口角衝突我看差一點就會打起來 03/14 23:57
me410: 甲方到時直接拿乙方有暴力傾向直接解除雙方工程 03/14 23:58
me410: 正也是站得住腳的,在外真的忍一下就好,真的沒必要衝突 03/14 23:58
me410: 今天前面是8+9那種或是暴力份子,白刀子進紅刀子出何苦 03/14 23:59
li04: 連線喇叭,就差一句‘機車道底加’,還是有說才不想交影片 03/15 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