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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113/3/17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乘客輕傷扭傷,今日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未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皆有保任意險可理賠 五、事實經過: 直行過紅綠燈口,前方車流速度放緩,後車直接撞上來。 對方稱沒注意,雙方都是汽車,會由保險理賠。 六、問題: 因為撞擊力度也算不小,所以我的副駕乘客覺得脖子不太舒服, 後車撞前車,沒有超速、急停、變道的問題,所以對方全責應該無誤。 醫療費、車損雙方保險都可以出,這部分也沒問題。 我想要跟對方另外求償,包含未來折舊的影響, 還有筆錄、聯絡維修、找車代步等花時間金錢的情況, 想要求對方另外賠償來和解, 假如對方不願意可能會表明考慮提出刑訴, 這樣的話會被說是恐嚇威脅嗎? 有怎樣的範圍是比較合理的嗎? 希望版上各位先進能給予一些建議,先謝謝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143.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10750689.A.C5F.html
iscu: 那是乘客與對方的問題,與你無關03/18 16:48
乘客我女友,所以是要由她自己跟對方聯絡,我不能代為連絡嗎? ※ 編輯: louiswei1986 (60.251.143.43 臺灣), 03/18/2024 16:58:59
iscu: 和解起手建議是直接提告~~這樣會簡單很多03/18 17:23
chinaeatshit: 一碼事歸一碼事 不要摻在一起當牛丸03/18 17:57
iscu: 隔天才驗傷 感覺是落枕~03/18 19:20
當下就不太舒服吧,但是蠻晚的了,被撞的時候頭往後甩撞到頭枕,今天還是有一點不舒服 ※ 編輯: louiswei1986 (27.51.0.51 臺灣), 03/18/2024 19:35:14
xuit96lo: 不舒服不能求償, 依驗傷單還有醫生為主 03/18 20:20
iscu: 驗傷單上面也只會寫受傷狀況,怎麼受傷的並無法註明~ 03/18 21:14
iscu: 重點是你要如何證明,然後檢察官法官是否相信~ 03/18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