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Kyosuke: 一般來說引用這個沒用。損害賠償金額是個案認定的,除了 04/28 11:40
→ KKyosuke: 事件以外,雙方財產等等都是考量因素 04/28 11:40
→ KKyosuke: 引用判決通常是引用判決的方向(法理)而不是事實。 04/28 11:41
→ KKyosuke: 舉個例子,我開車撞到蔡英文跟馬英九開車撞到蔡英文賠的 04/28 11:42
→ KKyosuke: 錢一定不一樣 04/28 11:42
推 WindT: 損害基本上是事實層面,大部分是證據累積計算出來的金額, 04/28 12:37
→ WindT: 基本上是填補原則,有多少是多少,也就是被告造成的坑有多 04/28 12:37
→ WindT: 大,也就有多少來填而已。慰撫金除外。 04/28 12:37
推 KKyosuke: 坑多大也是要看狀況啊 同樣是被撞以後一個月不能工作 04/28 23:23
→ KKyosuke: 撞傷我跟撞傷蔡英文就不會是同樣的價格.. 04/28 23:23
→ KKyosuke: 罵我三字經造成的名譽毀損跟罵蔡英文三字經也不會一樣 04/28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