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cu: 頂多就是過失傷害, 繳國庫幾萬就好05/02 10:27
我就有前科了!驚!
→ tonglin7: 謝謝你的回覆,可否分享更多流程呢?警方通報我無法配合05/02 14:56
→ tonglin7: 調查,案件移送法院等傳票,是嗎?我需要請律師協助嗎?05/02 14:56
→ jesil: 警察那邊建議告知改期或是看他們能不能直接送05/02 16:24
→ jesil: 地檢署或是法院 你身分是被告一定要到05/02 16:25
→ jesil: 要不要請律師看人 不過請了律師你人還是要到05/02 16:25
我就是人不能到...
推 v3su: 您家人建議不要管,都不擔心您變成通緝犯的。既然已經移送地05/02 19:43
→ v3su: 檢就等傳票,如果當時還在國外可以跟書記官請假,但強烈建05/02 19:43
→ v3su: 議第二次要返國回來開庭,您可以第一次請假時告知書記官您回05/02 19:43
→ v3su: 國日期,有些檢察官會等,不然第一次傳票請假、第二次傳票可05/02 19:43
→ v3su: 能間隔不到兩星期就又要開庭05/02 19:43
→ v3su: 要不要請律師看您,開庭律師可以陪同,如果要另外提告毀損也05/02 19:45
→ v3su: 請盡快,不要讓檢察官覺得以刑逼撤05/02 19:45
我最快明年暑假才有這麼多時間回台處理, 書記官可以讓我請假這麼久嗎?這麼小的案件
會讓我成為通緝犯。
還動員到檢察官! 真是無言以對。我姐姐才是車主,我可能 能提出民償。請問有沒
有其他建議呢?
推 v3su: 檢察官不可能等那麼久,只要是刑事,不到庭就是通緝,我沒在05/03 04:47
→ v3su: 開玩笑,如果想返國在機場被上手銬帶上警車,就明年回國吧05/03 04:47
→ v3su: 毀損也是只有半年可以提訴,既然你要到明年暑假,我覺得這 05/03 04:48
→ v3su: 個根本不用提問 05/03 04:48
推 v3su: 唯一辦法就是和解05/03 04:50
→ mantour: 毀損罪沒有處罰過失吧。對方有受傷,你只有車損,對方可05/03 08:30
→ mantour: 以告你刑事你只能告他民事。而且7:3只對民事有用,只要 05/03 08:30
→ mantour: 對方真的有受傷你就算只有1%責任也是過失傷害,只能跟他 05/03 08:30
→ mantour: 和解,有可能對方不賠你車損還跟你要醫藥費來換撤告。所05/03 08:30
→ mantour: 以當場如果你自己也有受傷不管多小的傷最好還是去驗一下05/03 08:30
→ mantour: ,你不去驗不代表對方不會去驗。 05/03 08:30
謝謝大家回覆。我願意和解,雖然錯不在我,十萬元不值得我勞心勞力, 甚至可能被告
上法庭。我有線上咨詢網路律師,都說要等到有傳票才能受理。
對方這半年一直神穩,連她的保險員都找不到她。一出面就把我告上警局過失傷害。 我
之前試過打電話給她,也轉語音。 我的產險一直強調她之前也有類似記錄,醫療費一千
要
十萬。 產險要和她談,她也不接電話。
5/11 是警局要求報到日。如果她馬上願意和解,是否
她馬上可以撒回告訴?案件不用轉地院?
如果轉地院,我出庭一次回美,日後協商可以委託家人代理嗎?
→ mantour: 當然如一樓說的給他判個易科罰金如果你覺得無所謂的話也 05/03 08:33
→ mantour: 可以
可是人還是要出庭、是嗎?
→ mantour: 決定要不要起訴也是檢查官的職權,建議不要讓檢察官覺得 05/03 08:48
→ mantour: 你態度不好... 05/03 08:48
→ mantour: 等收到傳票就找律師協助吧,委託家人處理感覺不是很靠譜05/03 09:03
→ mantour: ,網友講的也只能給你參考而已 05/03 09:03
推 v3su: 有責任能力的被告,刑事庭只能本人出庭。你如果有心和解直05/03 09:53
→ v3su: 接詢問承辦的偵查佐,而不是問網路,因為對方願不願意和解,05/03 09:53
→ v3su: 不是網路可以知道答案
謝謝回答,已經連續二天打電話給承辦警員, 只說人要回台。其他再說。我也發簡訊給對
方,不走保險願意先付款,對方沒回。目前沒有律師願意接手,都說等傳票再接。先在
網路詢問,是想先知道流程。
※ 編輯: tonglin7 (172.56.107.176 美國), 05/03/2024 10:26:05
→ toyamaka: 可悲家人,以為花錢就是大爺喔。就事論事,看太多這種態05/03 10:27
→ toyamaka: 度被告活該拉
不太清楚你的回覆,什麼是花錢是大爺?雙方都有保險,本來就是先讓產險處理。 車禍
評估對方錯比較多,只差別他去
驗傷我沒有去,所以他今天可以用刑法告訴乃論,醫藥費一千要十萬。 希望你以後行路
平平安安,不要活該被告。
→ Yyyyyy: 保險公司只管民事 哪管你有沒有前科 真在乎前科就不該丟05/03 10:30
→ Yyyyyy: 給保險
我對台灣法律不了解,不淸楚小傷還可以用刑事案件。 兩方保險理專給我的訊息都說是
小事。
推 leptoneta: 想要解決問題就想辦法回台灣 不然就讓他通緝05/03 10:46
推 ccroy: 請律師至少司法機關有聯繫的窗口,雖不保證一定不會通緝,05/03 11:50
→ ccroy: 但沒律師也不回來,被通緝就明年回來直接機場上銬逮捕 05/03 11:51
不知道為什麼幾個回答都是幸災樂禍。就不再回應了。
※ 編輯: tonglin7 (172.56.107.128 美國), 05/03/2024 13:35:42
推 stevenchiang: 理專認為是小事的原因應該是過失傷害真的不是甚麼 05/03 14:48
→ stevenchiang: 重大的前科,但一般民眾對前科都避之唯恐不及所以 05/03 14:48
→ stevenchiang: 才會跟保險有不同的看法 05/03 14:48
→ stevenchiang: 1.刑事案件被告基本上被傳(不管院檢)都是要本人出 05/03 14:49
→ stevenchiang: 就算你請好律師也是本人要出庭由律師陪同 05/03 14:49
→ stevenchiang: 2.檢方不可能等你到明年暑假(他們有結案期限規定) 05/03 14:51
→ stevenchiang: 屢傳不到就是通緝,這跟你所犯之罪嚴重程度無關 05/03 14:51
→ stevenchiang: 如果有請律師在屢傳不到的狀況下也可能會逕行起訴 05/03 14:52
→ stevenchiang: 轉由法院審理,然後再有律師的情況下還是屢傳不到 05/03 14:52
→ stevenchiang: 也有可能就直接判決 05/03 14:52
→ stevenchiang: 3.你現在如果希望的是不用回來也沒前科的話 05/03 14:53
→ stevenchiang: 就是委任律師或他人去跟對方和解成立並要對方撤告 05/03 14:53
→ stevenchiang: 4.台灣法律不罰過失毀損,所以你只能用民法告他要他 05/03 14:55
→ stevenchiang: 賠錢 05/03 14:55
推 stevenchiang: 5.如果不在意前科但不想回來就是請律師讓他一路起訴 05/03 15:02
→ stevenchiang: 到判刑確定後執行,你輕微過失傷害的話應有易科罰金 05/03 15:02
→ stevenchiang: 的機會,但這都不一定,有可能檢察官通緝你不起訴 05/03 15:03
→ stevenchiang: 拖著等你回來在海關直接被上銬帶走 05/03 15:03
→ stevenchiang: 也有可能就算一路到判刑確定但你執行時候沒到檢察官 05/03 15:03
→ stevenchiang: 不給你易科罰金要你進去關也是有可能 05/03 15:04
→ stevenchiang: 我個人建議還是跟檢方確認時間後返國開個庭 05/03 15:05
→ stevenchiang: 最好再返台時間能談好和解並雙方都履行完畢 05/03 15:06
→ stevenchiang: 對了,你沒有拿到初判表或車禍現場圖之類的嗎 05/03 15:07
→ stevenchiang: 當時有沒有申請車禍鑑定?因為看你的過失比例是保險 05/03 15:08
→ stevenchiang: 估的感覺有點詭異 05/03 15:08
→ Yyyyyy: 車禍會成刑事案件都是有人傷亡 跟金額大小無關 05/03 16:38
推 qsasha: 41樓說的對,非常詳細。 05/03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