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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和母親租屋住,戶籍都有遷進租屋處,承租人是我,已經住了一年多,租金按時繳納。 今年四月租約將要滿一年時,房東希望轉為社會住宅,請房仲代管。 我同意,而且因為房仲建議,將房屋承租人換成年滿65歲的母親,可申請租屋補助。 但是四月底才提供資料,簽完約,今天5/13就收到資產管理公司的強制執行通知函, 由於我母親還有債務未清償,退休前薪水都被扣三分之一,現在又收到強制執行函,我們 很擔心資產公司會申請扣押租屋契約,執行兩個月的租金,導致無法租屋。 問題: 我查過法令,租屋補助不會被扣三分之一,但是租屋押金有可能被資產公司強制執行嗎? 若是有可能被執行,是否承租人換回我的名字,就可以避免被執行了?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42.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15616701.A.3EE.html
starfirerex: 發扣押命令的時候如果戶頭有錢就會被執行,執行到的 05/27 07:10
starfirerex: 話可以具狀聲明異議,但突然欠錢的人戶頭多了好幾萬 05/27 07:10
starfirerex: 然後你要跟法院/債權人說那個是租屋押金不能扣,你覺 05/27 07:10
starfirerex: 得債權人有可能放過你嗎? 05/27 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