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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如果買一間中古透天,看屋時為8月底,當時為夏天,未發現漏水情形,簽買賣合約時註記現況交屋不負瑕疵擔保,但等到10月底交屋時,適逢雨季,原屋主家具清空時,發現有嚴重漏水壁癌時,跟賣方及仲介反應,同時履行抗辨,請求先將漏水修復完,再簽履保動撥,不修就不簽,過了一星期,代書說要幫忙協調,協調結果,暫時扣35萬由代書保管,請我先簽履保動撥單,後續由我這邊找廠商估價施工金額後,再來協商金額多寡,並於買賣合約補註,但對方拿到履保的錢後,現在賣方跟房仲開始擺爛神隱,完全不理不睬。 問題: 現在準備要提告,但我希望是能解除買賣契約,返還價金,必需要找重大瑕疵,所以想主張驗氯離子,如果驗出來過高,依買賣合約買方得要求解除契約,這我可遞訴狀後,請求法官指定公正第三方檢驗嗎?本來我是自己想找民間單位來檢驗,但又怕到時不被採信,我等於要多花一筆錢,想說等告了再來驗,如果沒法解除買賣契約,就只能退而求其次漏水瑕疵價金折抵 另外我這個老透天跟隔壁還有共同壁的問題,現在發現共同壁也有滲漏水情形,我有試圖的去跟隔壁協商能否讓我這邊師傅過去看看抓漏,去找了三次對方都擺爛,說這社區的規矩就是誰家漏水誰要自認倒楣,沒人會幫你修的,擺明就是耍無賴,警察來協調也沒用,而且隔壁一直說是我這邊房子翻修時有越界共同壁的範圍,這部份可能還要申請地政鑑界,那我現在要對原屋主提告,我也要把鄰居一起告進去嗎?共同壁漏水也不是原屋主自己可以承擔的,再來有沒有越界我怎會知道,我是善意的第三人,你們當初房子翻修時,怎跟人家講的,我根本也不曉得,有關共同壁漏水 及是否越界應該是原屋主跟鄰居先釐清責任吧,都要我扛,我怎有辦法處理,現在也只能透過訴訟逼他們出面解決,那我可於訴狀上一次告兩個人嗎?還是要分別寫兩個訴狀,各別告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23049PCD8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41.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33687550.A.0B7.html
jasonmoon: 你這個問題那麼複雜,應該花錢直接找律師 12/09 09:14
KKyosuke: 漏水想解約跟海砂屋(驗氯離子是驗這個)想解約是完全不 12/09 10:20
KKyosuke: 同的議題 12/09 10:20
KKyosuke: 漏水頂多主張減價,解約幾乎不可能的 12/09 10:22
iscu: 這思路有點問題,你還沒有驗過就想主張海砂屋~~? 12/09 10:33
iscu: 合約上面寫 現況交屋不負擔保責任,你覺得這點是寫好玩的? 12/09 10:34
sagarain: 除非屋主仲介知道這件事 12/09 14:11
屋主跟仲介知道了,也不理啊,現在就這爛攤子,要我自認倒楣 ※ 編輯: jantin7491 (27.51.41.139 臺灣), 12/09/2024 14:40:42
Yyyyyy: 你就同意不負擔保責任了不是嗎? 12/09 14:51
sagarain: 是說他們明知道又沒告訴你 12/09 16:53
sagarain: 交易前 12/09 16:53
mark0204: "簽買賣合約時註記現況交屋不負瑕疵擔保",你為何還簽? 12/09 21:50
每個賣方一定都是這樣寫,就算不這樣寫,代書也會這樣加註,但其實去看法院判決書,現況交屋不是無敵星星 ※ 編輯: jantin7491 (27.51.41.139 臺灣), 12/09/2024 22:05:23
iscu: 請問這位版友方便給一下這個仲介的聯繫方式嗎 ? 12/10 01:52
iscu: 正好需要優秀的房仲幫忙賣屋 12/10 01:53
WindT: 不是每個房屋都這樣寫。保固半年一年很常見。 12/10 03:48
WindT: *買賣契約 12/10 03:48
KKyosuke: 誰說每個賣方都這樣寫的... 12/10 09:19
KKyosuke: 又不是每個買方都願意吞 你願意吞是你的事啊 12/10 09:19
iscu: 要告當然可以告, 但你還要舉證對方蓄意隱瞞,這個可不是一句 12/10 10:29
iscu: 鄰居說就可以證實的, 要人證物證還有相關鑑定 12/10 10:30
mark0204: 你要跟法官說你對於你自己簽約同意的事項要反悔並求償?! 12/10 21:35
mark0204: 你期待法官同意簽約同意不是無敵星星?! 12/10 21:36
你自己去看判決書很多寫現況交屋的,還是判賠,案例也不少
mark0204: 如果你這樣還可以告贏,記得分享訴狀與判決書喔~~~ 12/10 21:40
※ 編輯: jantin7491 (106.64.136.234 臺灣), 12/11/2024 12:28:03
badiverson: 合約註明現況交屋,不負瑕疵擔保責任,不代表賣方完全 12/11 20:34
B大講的最正確,現況交屋及不負瑕疵擔保不是無敵星星
badiverson: 免責喔;那是針對一進屋就看得到的瑕疵免責,如果是很 12/11 20:34
badiverson: 難發現或特殊情況才會發現的瑕疵,賣方也要負責的 12/11 20:34
badiverson: 上法院只能主張減價,若你想送氯離子鑑定主張解約,除 12/11 20:40
badiverson: 非你有很大的把握,不然鑑定費主張的人要先出,最後判 12/11 20:40
badiverson: 決輸的人要承擔 12/11 20:40
mark0204: 有簽現況交屋的買方,求償敗訴的也很多啊 12/12 20:07
※ 編輯: jantin7491 (27.51.137.70 臺灣), 12/15/2024 21:19:31
iscu: b說的很難發現的瑕疵, 這個需要賣家原本就知情故意不報 12/16 00:06
iscu: 如果賣家原本不知情, 後來才發現就很難求償了 12/16 00:07
iscu: 所以原po還要舉證這漏水是賣家故意隱瞞 12/16 00:07
badiverson: 賣方如果要免責,必須是有告知買房有漏水….不然通常 12/18 21:33
badiverson: 上法院說一句不知道或原本沒漏水,點交到買方卻漏水, 12/18 21:33
badiverson: 這很難說服法官全身而退 12/18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