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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家人過世後,因不清楚其財務狀況,又留有一點存款,所以有向法院辦理限定繼承 當初有陳報遺產清冊,也有附上喪葬費用明細 後續公示催告期間也都沒有債權人報明債權 催告結束2年後,突然有1家銀行來說有欠款,但沒有說明金額跟細節。 目前只是催收通知,不是支付命令 當初陳報的遺產扣除喪葬費後,實際上已無剩餘 1. 扣除喪葬費都沒有剩餘財產,銀行還能追討嗎? 2. 是要等銀行來提告,還是要去找銀行主動說明? 很怕自己去找銀行會被坑分(例如其實抵扣喪葬費後,其實沒有實際繼承到遺產根本不用 還之類的?) 3. 雖然目前不清楚債務金額,但假設還債務遠大於遺產,僅就繼承範圍內清償,那一樣銀行 會開清償證明嗎? 感謝各位前輩們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72.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36398778.A.0DB.html
KKyosuke: 催收通知沒寫金額跟細節算什麼通知... 01/09 13:36
IceSaint: 民法1162? 01/10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