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ELOEX: 提告 直接攤牌01/11 11:16
→ windwater: 被害人家屬不等於被害人,家屬說不告要和解,被害人不 01/11 21:45
→ windwater: 一定是這種想法。
/11 21:45
家屬是說當事者也不願意求償,也不知道為什麼會出車禍,但也不想去警局做筆錄這樣
推 KKyosuke: 和解契約也不一定要當事人簽啊01/11 22:16
→ KKyosuke: 家屬願意保證如果對方當事人提告的話賠償你金錢也不是不01/11 22:17
→ KKyosuke: 可以 就只是另外一種形式的保證契約01/11 22:17
請問也可以請兒子簽和解書嗎? 這樣有效力嗎?
→ iscu: 等半年對方沒提告就沒啥大事~01/11 23:36
就是怕半年內家屬或當事者反悔,所以才想問大家有沒有什麼方法請他簽和解書
→ iscu: 當然, 如果沒和解記得在最後幾天內提告自保01/12 01:33
※ 編輯: miki8232 (36.229.55.17 臺灣), 01/12/2025 17:25:02
→ iscu: 私下簽和解書不太能放棄刑事, 得去調解委員會或者提告+放棄 01/12 23:13
推 susaku: 才兩週 如果我是受害者我也不會想這麼急著簽和解書啊 說01/14 12:19
→ susaku: 不定還想再評估狀況 至於你這邊就多多慰問吧 避免之後被01/14 12:20
→ susaku: 反咬01/14 12:20
可是對方家屬表示 當事人跟他家屬本人都不求償啊…卻不願意簽和解書,超級困擾,打
電話去慰問順便問簽和解書事宜還被認為是騷擾,希望我方不要再致電…真心覺得怕
推 taoist9999: 和解是民事,但在我國司法實務上,刑事告訴權無法事 01/16 07:47
→ taoist9999: 先拋棄。 01/16 07:47
→ taoist9999: 但在鄉鎮市公所調解算是變相的例外,因為有法律條文 01/16 07:50
→ taoist9999: 規定。01/16 07:50
我想說和解書寫拋棄民、刑事訴求權力有足夠? 不過目前對方已經不想再提起車禍這件
事了…
※ 編輯: miki8232 (36.229.55.17 臺灣), 01/16/2025 18:16:06
推 KKyosuke: 兒子當然不能代為和解 但兒子可以賠錢啊 01/17 00:13
→ KKyosuke: 看你信不信保證 不信的話你就提告啊 01/17 00:14
→ KKyosuke: 告了以後到法庭上去和解 01/17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