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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租屋地點是透天改建,整棟屬於同一房東。 日前樓下房客發生嚴重漏水,師傅查後認為要從我戶浴室做大型修繕才能解決。 房東希望我搬離 1~2 周,條件是依照比例扣租金。 然而我家有嬰兒,實在很難配合這樣的大變動。 (註.以往也曾發生過類似整修,但當時還沒有小朋友,故配合暫搬) 問題: 1.想請問是否有相關條例,可以保障房客有權不配合非自願性修繕? 2.若仍必須暫時搬遷,依照比例扣租金是否為合理補償? 還是說房東應該要連搬遷費用、外部住宿費用一起負擔才是常態? 3.如果雙方鬧僵,此時房客決定中止租約是否有定型化契約保障?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1.175.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39687277.A.CB9.html
iscu: 跟房東要求補償,不滿意的話可以拒絕離開 02/16 16:12
iscu: 要你配合修繕 也可以讓房東去法院證明需要配合修繕 02/16 16:13
andy2151: 如果你家天花板漏水,樓上也不配合修繕你會怎麼想? 02/18 15:28
me410: 到時造成樓下損失,樓下告房東,房東告你,你覺得呢? 03/07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