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事實經過及問題: 假設房屋漏水,欲跟隔壁鄰居打官司,但我目前戶籍卻是在其他房子名下,如不想讓自己還有其他間房子給對方知道,在民事訴狀的繕本上一定要寫上原告的戶籍地址嗎?不可寫通訊地址嗎?我是有打去法院的訴訟輔導科詢問,對方是說戶籍地留個郵局的信箱也可以,但如果法官看我的身份證背面跟我寫的訴狀上地址不同,會覺得有問題嗎?還是會對我印象不好呢?只是單純財不露白,不想給鄰居知道我還有其他間房子。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23049PCD8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3.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42534415.A.174.html
jasonyeh: 不用阿,民事的話留可以收信的地址就可以了 03/21 13:43
mark0204: 法官會印象不好比較大的可能是來自於訴狀亂寫吧~~~ 03/21 21:09
wakamur: 以後開庭時你的戶籍地址很有機會直接寫在筆錄上 03/22 09:47
wakamur: 比較好的辦法是委任律師,請律師代收代付也幫你隱蔽 03/22 09:48
b01303099: 委託律師最保險 03/22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