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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對方帶有 作者 mark 的標示 對方於登山社團po山難檢討文 但我看對方回覆他人仍口氣強硬,且在今年去年都叫了山難救援 便在底下留言 https://files.catbox.moe/7tyf1q.png
我是最底下那個留言,xx沒招了,叫了兩次救援 對方便開始瘋狂把我與我一個不認識的人做連結 到處說我溜鳥(??? 還在我老婆的版面瘋狂留言,說我溜鳥,然後po其他人溜鳥的照片 重點我根本不認識溜鳥的人 然後我新增回覆https://files.catbox.moe/rwnm6l.png
想請問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嗎 對方甚至到我老婆的版面騷擾我老婆 也到我老婆以前工作的地方做一些不適當的留言 https://files.catbox.moe/8vgasr.png
我老婆提告他後,他也跑來提告我公然侮辱 問題:想請問我這樣構成公然侮辱嗎 對方確實在2024、2025都叫了山難救援 並且都是很瞎的原因,還po別人裸照說我溜鳥? https://files.catbox.moe/5u4izc.png
謝謝各位大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223.1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50605561.A.16B.html ※ 編輯: Dk20121221 (61.227.223.131 臺灣), 06/22/2025 23:29:16
chinaeatshit: 溜鳥俠本人可以告 你的話可以付裁判費去陪他玩 06/23 18:01
mark0204: 沒指名或ID我猜是不起訴,但是可以改去民事求償看看 06/23 20:51
kattte: 提告是每個人的權利,不用太在意他告你 06/25 07:39
Dk20121221: 謝謝各位 06/29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