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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原告方訴請給付資遣費 已經開過一次言詞辯論庭了 下星期要再開第二次言詞辯論庭 這段期間與被告的書狀都正常往來 請問什麼時候要遞交言詞辯論意旨狀? 是法官宣布辯論終結時再遞狀? 還是第二次言詞辯論庭與可能有第三次辯論庭這期間遞狀? 是否要將言詞辯論意旨狀的繕本再逕送對造? 是要當庭遞給法官?還是一樣走遞狀的流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59.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51213425.A.C93.html
KKyosuke: 一般是言辯前就要交啊 06/30 09:12
KKyosuke: 當然是沒有規定啦 但你書狀不交要嘛最後法院不看 06/30 09:13
KKyosuke: 要嘛對造跟法院看完以後要花更長的時間討論你書狀提到的 06/30 09:13
KKyosuke: 問題 只是浪費你自己的時間而已(公司通常沒在怕拖延的) 06/30 09:14
KKyosuke: 當然 如果你的辯論意旨狀上面都是以前書狀的總結沒有新 06/30 09:14
KKyosuke: 意 那交不交其實無所謂.. 06/30 09:14
stevenchiang: 辯論終結後就不能遞狀了 06/30 10:20